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在哪里办理(怎样查询上市

股票分析 2023-01-16 18:14www.16816898.cn股票分析报告
  • 在哪里能办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呢?
  • 股权质押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 以上市公司股权做质押融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什么地方办理?
  • 公司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 在哪个网站可以免费查到上市公司往年所有股权质押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何规定
  • 1、在哪里能办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呢?

    《物权法》明确规定,工商管理部门是股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改变了《担保法》就股权质押的规定,也就是说,2007年10月1日以后,股权质押如不办理出质登记,质权不成立,也就是无效的。
    但遗憾的是,国家工商总局并没有随之出台相应的操作细则,以至于目前多国仅有六个省级行政区的工商部门开展办理出质登记,他们是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其他省不开展股权出质登记的理由大都是在等待国家工商总局下文统一规定,严格来说,未开展此项业务的工商部门就是未履行法律义务,如果坚持不办理,当事人可以起诉行政不作为。

    2、股权质押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以上市公司股权做质押融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什么地方办理?

    股权质押的前提是注册资本金到位,所质押的股权未做任何第三方质押。申请出质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
    一. 出质人向质权人企业提供初审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章程
    4.企业股东名册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
    6.股东出资证明书
    7.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开具的验资报告
    8.最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
    9.企业对外欠款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10.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
    1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12证明款项用途及还款来源的材料(供销合同).
    根据初审业务的真实性,签订临时合作备忘录,出具初审报告.
    二. 第三方担保公司资料及出质人与第三方担保公司签定的保证合同.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章程
    4.企业股东名册
    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
    6.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开具的验资报告
    …..
    担保意向书、担保函。
    三. 质权评估.
    根据出质人提供抵押股权进行估价,确定出质人融资额度,以及股权抵押期限。(派专项人员严格审查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四. 审核通过,确定担保费及保证金,利息后签定合同.协议。
    五. 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进行股权质押工商部门质押登记。
    所须材料清单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出质人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亲笔签名)原件
    4.股权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5.出质方的出质证明书.
    6.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双方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双方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最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
    11.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开具的验资报告
    12.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处,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股权质押冻结证明书.
    注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除外.
    外商投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4、公司股权质押怎么办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如果你们属于非上市公司,那么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法条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上市公司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新股优先认购权

    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注孔祥俊《民商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第280-281页。)

    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中国《担保法》第75条第1项规定[1]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中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71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作了明确规定。参考该条精神,可以认为

    ⑴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⑵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⑶在第⑵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对股份有限公司,参考《公司法》第141条之精神,可以认为

    ⑴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设立质权;

    ⑵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在其任职内不得设立质权。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仅指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遵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⑴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设立质押,必须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若有一个股东不同意,便不能出质。不同意的股东即使不购买,也不能视为同意出质。

    ⑵投资者用于出质的股份必须是已经实际缴付出资的。

    因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授权资本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所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股权的取得并不以是否已经实际缴付出资为前提。

    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能否接受该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出质,对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允许的。如日本《商法》第210条、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即是适例。中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该企业”。可见,中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该公司。

    6、在哪个网站可以免费查到上市公司往年所有股权质押情况?

    上所要查公司的官网下载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等(PDF版本),有些内容!

    7、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何规定

    国有股是国有资产,设定质押即发生权利转移.,设定时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外,还应得到国资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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