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持限售股税收(限售股减持新规)

股票分析 2023-01-16 18:15www.16816898.cn股票分析报告
  • 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如何纳税
  • 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是否有新老划断
  • 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如何征税?
  • 转让限售股 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 法人股减持有新规定吗
  • 哪些地方在限售股减持税收方面有优惠?哪里的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大?如何合理地进行限售股减持税收避税?
  • 限售股减持规定是怎样的
  • 1、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如何纳税

    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受让方),其企业所得税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1).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

    2、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是否有新老划断

    限售股减持税收政策规定
    1、征收时间及税率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征收对象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下统称新股限售股);
    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3、征收对象特别说明
    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
    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
    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
    其他限售股。
    4、限售股个人客户发生以下转让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
    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
    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
    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
    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5、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股权分置改革前限售股个人客户
    根据167号文件的精神,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不完备的情况下,目前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照以下方式,核定限售股个人客户应纳所得税额,并由证券公司预扣预缴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成本)×20%
    =(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改限售股复牌日收盘价收盘价×减持股数×15%)×20%
    (2)全流通后IPO公司发行前限售股个人客户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成本)×20%
    =(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减持股数×15%)×20%
    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税款,于次月7日内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3)退税
    如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
    三、地方政府税收政策
    1、所得税的分成比例
    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对留存部分(入库金额×40%),在扣除国家规定的其他上缴比例后,各地政府方可处理。
    案例某客户持有科远股份125万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为77.26
    预扣预缴所得税额=(收入-成本)×20%=(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减持股数-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15%×减持股数)×20%
    =(77.26×1250000-77.26×15%×1250000)×20%=16417750元
    所得税额的60% 即9850650元(16417750元×46%)上缴国库,40%即6567100(16417750元×40%)各地留存。
    2、相关法律条款
    按照我国相关税法条款“对个人取得的政府奖励(包括企、事业单位取得政府奖励后再奖励到个人),除有政策规定可以减免外,应全额按20%(“其他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我国最新的刑法条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国家税法的相关条款,纳税客户得到税收优惠,还应该按照优惠金额的20%上缴所得税。

    3、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如何征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9号公告规定,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受让方),其企业所得税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二)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4、转让限售股 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受让方),其企业所得税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1.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2.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5、法人股减持有新规定吗

    限售股是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6、哪些地方在限售股减持税收方面有优惠?哪里的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大?如何合理地进行限售股减持税收避税?

    江西的限售股减持税收方面力度很大,比西藏、新疆和其它地方优惠很多,他们的限售股减持税收方式与其它地方不一样,优惠后的综合税负很低,其它地的综合税收一般在14%以上,而江西一些地区限售股减持税收在10%以下,包含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而且减持税务是一次性全部结清,无二次征税风险。可以在大昔大渝查阅,他们比较在行。

    7、限售股减持规定是怎样的

    限售股是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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