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股东拥有的权利有(普通股股东所拥有的

股票分析 2023-01-26 10:29www.16816898.cn股票分析报告
  •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有何基本权利
  •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不包括( )。
  •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
  • 普通股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
  •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1、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普通股
    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股份,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权力义务特点
    (1)
    有权获得股利,在公司支付债息和优先股股息之后才能分。普通股股利不固定,一般视公司净利润多少而定。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但经营不善,可能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清算时,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股东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

    2、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分红、表决

    3、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有何基本权利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4、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不包括( )。

    B
    答案解析
    [解析]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公司管理权(投票权、查账权、阻止越权经营的权利);分享盈余权;出让股份权;优先认股权;剩余财产要求权。如果企业破产,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是居于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的,所以选项B不正确。

    5、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1,经营参与权。2,利润分配权。3,处置股份权。4,剩余财产分配权。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6、普通股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

    普通股东有经营决策的参与权、盈余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的权利。普通股票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可以就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进行审议,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决策有发言权、建议权,有权选举董事和监事,对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增资减资决议、合并、解散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具有广泛的表决权。普通股票股东可以从公司的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是不确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付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的求偿权后还有剩余,普通股票股东有按股份比例取得剩余资产的权利。公司现有股东有权保持对公司所有权的持有比例,如果公司需要再筹集资金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股东有权按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及其持股比例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持其在公司的权益。

    7、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权力常称为“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出资认购股份,而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持有人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推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
    2,利润分配权。股东有权按其股份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分得股息和红利。
    3,处置股份权。股东有权依法处置自己持有股份的权力,如转让、买卖与赠与等。
    4,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因故倒闭和解散时,在公司债务清偿之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股参加分配。
    5,股东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股东有权依法申诉。
    6,股东有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普通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股东是公司的部分所有者,为使公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章程的约束下行使自己的权利。

    (2)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一旦公司经营亏损或宣告破产,股东应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但这种责任是有限的,它以股东持股数量的比例作为其承担责任的界限。这种责任又是间接的,它是以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方式间接表现出来。

    (3)承受股本的非返还性义务。股本作为公司经营的资本金需要长期使用下去,只要公司不解散不倒闭,股本永远存在于公司中,不能退还给股东。股东想把所持有的股票兑现,只能将股票在流通市场上转手交易,不能从公司抽回资金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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