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通信2024年度督导报告:苏州盛科通信概况与检查概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持续督导报告
尊敬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XXXX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对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进行了持续督导工作。本报告旨在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情况作出详细汇报。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由中金公司负责执行,保荐代表人孔亚迪、吴明阳亲自参与,现场检查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检查人员包括孔亚迪、周越和赵冰莹。现场检查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等各个方面。
二、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过现场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盛科通信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盛科通信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及与主要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中金公司确认,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盛科通信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均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过核查,中金公司发现:盛科通信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不存在主要股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以及未经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盛科通信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盛科通信的保荐机构,对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严谨、细致的现场检查。中金公司认为,盛科通信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表述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调整优化。公司经营状况及保荐人现场检查结果汇报
一、现场检查概况
近期,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涉及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资料等多个方面。现场检查人员深入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详细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部分重大销售合同也接受了细致的审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接受了访谈,对报告期的业绩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重点探讨了尚未实现盈利的原因。我们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了解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掌握了行业及市场的最新动态,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摸底。
二、公司经营状况分析
经过严格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运转正常。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发展稳健。
三、对上市公司的建议
针对上市公司,我们建议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则,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完成。我们也期望上市公司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报告事项审查
在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需向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五、公司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公司给予了高度的配合,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涉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
六、现场检查总结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得出结论: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保荐代表人(签名):孔亚迪 ________________ 吴明阳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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