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舆情管理新策略:优化制度重塑未来(2025)

股票分析 2025-02-12 10:39www.16816898.cn股票分析报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确保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不良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舆情管理工作组,该工作组统一领导公司各类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第三条: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舆情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 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3. 组织协调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

4. 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舆情信息,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信息沟通;

5. 处理舆情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舆情管理工作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董秘办,该部门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核实与上报。

第六条:董秘办应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各类舆情信息,并及时更新、整理归档。

第七条: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等。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的配合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工作;

2. 及时向董秘办通报发现的舆情情况;

3. 履行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公司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经营活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舆情信息处理原则:

1. 快速反应: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及时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2. 做好沟通:积极与媒体沟通,客观耐心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

3. 积极面对:舆情发生后,应积极核查相关信息,平稳有序地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1. 公司董秘办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知晓舆情信息后须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2. 董事会秘书在知晓舆情后,应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视情况向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报告;

3. 对重大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应召集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4. 董秘办实时进行监控,关注舆情变化,并根据管理工作组的决策和部署,采取具体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保持信息的一致性,避免产生误解和不必要的猜测。对于重大舆情的处理,应坚决果断,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公司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增强公众对公司的信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修改与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舆情处置制度

一、事件应对

面对突发的舆情事件,公司需迅速应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首要任务是立即调查事件的真相,同时与媒体和投资者进行及时沟通,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二、深入调查与沟通

1. 立刻启动调查程序,全面了解事件的原委,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

2. 与刊发媒体紧密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防止误导公众。

3.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投资者热线畅通,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惑,减少误判。通过各种沟通渠道积极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的态度和信息。

三、公开透明与适时澄清

1. 若有必要,公司应通过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众澄清事实。

2. 当舆情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司必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四、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和个人,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一般舆情的处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办公室在面临一般舆情时,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妥善处置,确保公司的声誉不受损害。

六、责任追究

1. 公司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涉及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在信息披露前,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公司的信息知情人、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必须遵守保密义务。如因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的媒体或个人,如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损失,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本制度可能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调整。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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