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管理规范(2025版):舆情管理革新之路一瞥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引言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舆情管理的重要性。为了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行为,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为公司提供一个清晰、有效的舆情处理框架,确保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媒体对公司的负面或不实报道、社会上的传言或信息、可能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第三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协助,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各类舆情的处置工作,负责制定舆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和管理舆情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给舆情工作组。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设立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董事会办公室。
第四章 舆情信息的分类及处理流程
第八条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九条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
(四)系统运作、消除影响: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条 舆情处理流程:
(一)监控与收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各类媒体、网站、社交平台等的信息,及时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舆情;
(二)分析与评估:对收集到的舆情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三)报告与决策:将分析评估结果报告给舆情工作组,由舆情工作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四)处置与反馈:根据决策,由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负责处置舆情,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五)归档与备查:董事会办公室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三条 本制度修订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起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深知舆情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更好地应对各类舆情,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舆情信息的处理流程,确保公司声誉及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舆情管理制度。
二、舆情报告流程
1.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获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2. 董事会秘书在得知舆情后,将第一时间进行情况了解。如遇重大舆情,应立即向舆情工作小组报告,并作出应急反应。
3. 在全面深入了解舆情情况后,董事会秘书需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详细汇报。
4. 若发现涉及公司不稳定的舆情信息,需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透明。
三、舆情处理
1. 重大舆情处理:
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小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并部署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密切关注舆情变化,采取措施防止舆情进一步发酵。确保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积极回复公众疑虑,展现公司积极处理舆情的态度。如该舆情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应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2. 一般舆情处理: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情况灵活处置,处置结果需汇报给舆情工作小组组长。
四、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
1. 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 如发生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应遵守保密义务,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外部机构或个人如编造、传播公司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公司形象或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附则
1.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3.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投资环境。本舆情管理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公司对各种舆情信息的及时响应和处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深信,通过有效的舆情管理,我们能够更好地与公众沟通,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