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损益(长期股权投资通俗解释)
1、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的构成?
1、处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收到的价款,该价款已经扣除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扣除相应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已经确认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是指投资企业已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了应收债权,但至处置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尚未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2、长期股权投资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我觉得你的题目没有描述清楚,所以只能推测回答。投资企业12年1月出售持有股票,通常来说,被投资企业即上市公司11年的财务报告还没有对外报出,虽然会计年度一结束,但是利润等核算工作没有结束,所以没有确认投资收益。
建议楼主把问题写清楚,或者直接把例题写出来。
3、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其实你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
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
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是什么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是资产类科目,对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是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科目
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做的会计处理会是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其实你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
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
5、谁能用最通俗的方法给我讲解一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吗?
很难用几句话说清楚,这里把处理过程和思路说说,具体的分录含羞草说了一些,可以比照相关的会计分录。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要分三种情况,其投资成本的计量不同: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对方账面价值入账,与本方支付的账面价值存在差额的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3、非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二、持有期间的处理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1、成本法下,对方发放投资前的股利减少投资成本,超出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收益;2、权益法下,(1)如果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对方的份额,则其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同时调增投资成本;(2)对方实现利润,按应享有部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宣告发放时,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3)对方亏损时,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如果存在)、预计负债(如果还需额外承担),实现盈利后按相反的顺序和方向做。 三、处置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银行存款; 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贷记:成本、损益调整、其他变动; 按收款额与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如果涉及记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还要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6、投资入股协议书
内容来自用户:MBBM
投资入股协议书投资人: (以下简称甲方)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
投资人: (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
投资人: (以下简称丙方)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 就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经营相关事宜:
(一)宗旨:利用投资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不足,使投资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二)项目名称:
(三)经营场地:
(四)经营项目和范围:
(五)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六)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1、项目投资共计人民币 元。
根据项目筹建的所需资金的数量,各方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占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元;
乙方占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元;
丙方占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元;
2、资金入股后,出资方一年内不得随意请求分割、退股。一年后,如有特殊情况,经退股方提出书面退股申请,同意退股。
7、什么叫股权投资?请举例通俗说明一下!谢谢!
权益法可以称为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权责发生制,只要是被投资企业实现的损益无论投资企业是否真正已经根据持股比例享受均需要在投资企业该项资产的会计核算中体现。成本法可以称为是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收付实现制,只有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作为股利实际分配给投资方或是发生了非暂时性亏损需要计提减值才做账面调整,否则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