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怎么算(长期股权投资成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怎么计算?
初始投资成本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时的金额,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算法。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以什么计量
同一控制下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1.处理原则
从最终控制方角度确定相应的处理原则:不按公允价值调整;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不形成新的商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控股合并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1)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对价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指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下同),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如果为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3、如何区分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价值和合并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就是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成本,它不仅仅发生在企业合并中,也会发生在非企业合并中。
入账价值就是确认投资的入账金额,比如长期股权投资来讲的入账价值就是初始确认的时候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金额。
合并成本专指为企业合并发生的成本,也可以理解为是企业合并中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是不一定等于入账价值,比如同一控制迅速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腾达股权投资空间,它的入账价值是享有的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合并成本是为企业合并付出的现金和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权益法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众多创造权投资来说:
(1)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
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此时: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
(2)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此时: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当期损益
4、因追加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成本法,核算合并成本怎么计算?
追加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变成本法核算合并成本,要区分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处理,并且还要看是否为同一控制:
(一)同一控制
个别报表中体现的合并成本=追加投资后的持股比例*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也即新增持股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账面价值=合并成本-原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新增持股比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公允价值(注意是公允价值而非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一控制下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体现的合并成本是一样的;
(二)非同一控制
个别报表中体现的合并成本=原持股比例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合并报表中要抓住控制权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计量,即理解成将原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再按照公允价值购买控制比例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此在合并报表中体现的合并成本=控股权比例的股权对应的公允价值,也等于 原持股比例股权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可以看到在非同一控制下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关于合并成本的差异主要在于对原有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个别报表以原投资日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核算,合并报表以合并日原持股比例对应股权的公允价值核算。
扩展资料:
正常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投资生效后取得的投资回报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二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而这两项获益数额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总规则是:
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以前留存收益积累的无偿分享,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在以后年度再进一步进行初始成本冲减额的补充登记或转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会计处理中,焦点都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或转回额的确认上。
实际上,投资企业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业真实获得的投资收益,以下的处理方法即是以投资收益的确认为核心进行的。其步骤为:
(一)进行账务处理的时间
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才进行当期投资收益的确认。在年度末不论被投资企业当年是否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出现了净资产的其他增减变化,投资企业均不进行账务处理。仅当投资双方形成母子公司而应编制合并报表时,才需要按权益法进行相应的报表项目调整。
(二)确定“应收股利”科目的入账金额
按当期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三)确定“投资收益”科目的入账金额
1、计算两个累积数:一是投资后至本次宣告日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累积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下简称为累积分得股利);二是投资后至上年末被投资企业累积产生的净利润中投资企业应享有的份额(以下简称为累积享有收益)。其中:
累积分得股利=∑投资生效后历次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持股比例
累积享有收益=∑投资生效后投资企业产生的净损益×持股比例
若累积享有收益计算结果为负数,则为投资企业累积应承担的损失;若投资生效期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则应按投资实际发挥效用的时间对相应年度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行折算。
2、将上述两个累积数进行比较,按谨慎性原则不高估收益的要求,以两者中较小者确定截至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日该项投资实际形成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总金额,即累计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
3、将确定的该项投资累积投资收益或亏损额与前一期确定的累积投资收益或亏损额相比较,以此确定当期“投资收益”科目的登记数额和借贷方向。
(四)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规则推定当期“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冲减或转回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5、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合并报表处理。
1、20×2年12月31日,个别财务报表层面,
(1)A公司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000万元×40%=800万元),收到的现金900万元大于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部分100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00
投资收益 100
(2)由于部分股权转让后,E公司成为A公司的合营公司,对于E公司成立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实现的净损益,A公司应按照享有的份额(200-50)×60%=90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20×1年实现的净利润中享有的份额(200×60%=120万元)调整留存收益,其中:盈余公积12万元(120×10%=12),未分配利润108万元(120-12=108),对于20×2年实现的净亏损中享有的份额(50×60%=30)调整当期损益(净损失)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0
投资收益 30
贷:盈余公积 12
未分配利润 108
2、合并报表层面
20×2年12月31日A公司和Z公司分别向E公司委派了1名董事,根据E公司变更后的章程,E公司所有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通过,意味着A公司处置对E公司40%股权投资后,A公司丧失了对 E公司的控制权,E公司成为A公司的合营公司,不应再将其纳入A公司的合并范围。
对A公司所持E公司剩余60%股权应按照其在20×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1500万元重新计量,处置股权所得对价900万元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1500万元之和(900+1500=2400)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E公司自成立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2000+200-50=2150)之间的差额(2400-2150=250),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投资收益250万元。由于个别财务报表已经确认了70万元投资收益,所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如下调整:
(1)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90(2150×0.6=1290)
投资收益 210
(2)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8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200×40%=80)
(3)抵消母公司投资收益: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180(200-20=180)
贷:投资收益 50
贷:年末未分配利润 130 (180-50=130)
6、长期股权投资所占股权比例?
如果公司章程是这么写的,就是,但是也不尽然,最终,还是要看公司章程的约定的比例。
7、长期股权投资 20%的持股比例是绝对标准吗?
不是,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选择,不是以持股比例作为唯一判断标准,而是应该考虑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因素。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持股比例在20%(含)~50%(含)之间的,一般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的情况下一般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