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未盈利时控股股东(科创板发行前盈
1、科创板交易规则
四川证监局金融投资报联办
问: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价格涨跌幅是否有限制?
答: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在这里需要提示投资者注意的是,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问: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同于沪市主板A股交易,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问:关于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标的,有哪些特殊规定呢?
答: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问:投资者如何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呢?
答: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会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为单只股票涨跌幅与对应基准指数涨跌幅之差,基准指数由上交所向市场报告;
二是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一方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问: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交易行为应符合哪些合规要求?
答:投资者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
2、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解读(下)
内容来自用户:李永广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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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2题,每题20分)
1 . 如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在首发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闭环原则”,即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转让股份,并承诺自上市之日起至少( )个月的锁定期,则在计算公司股东人数时,不予穿透计算。
A.12
B.24
C.36
D.48
我的答案: C
2 . 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期权激励计划所对应股票数量占上市前总股本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 ),且不得设置预留权益。
A.10%
B.15%
C.20%
D.25%
我的答案: B
多选题(共2题,每题 20分)
1 . 对于部分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以下哪些信息披露方面的特别要求适用于此种情况?
A.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
B.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等方面尤其是持续经营的影响进行披露
C.尚未盈利的应披露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应分析披露在上市后的变动趋势
D.对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无法分配利润、研发失败、产品或服务无法得到认同等风险进行提示
E.应当披露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我的答案: ABCDE
2 . 关于申请在科创板上市企业应当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对 错
3、科创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什么时候能减持?
课堂版的上述股东应该在两年之后才可以解禁
4、科创板股票交易有哪些交易方式?
您好,科创板股票有三种参与交易的方式: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5、科创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什么时候能减持?
课堂版的上述股东应该在两年之后才可以解禁
6、证监会:科创板允许尚未盈利、特殊股权结构等企业上市
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上交所将照此开展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实施意见》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将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实施意见》明确,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合理制定科创板股票发行条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并强化新股发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同时,为做好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工作,将在五个方面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一是构建科创板股票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三是基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特点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建立更加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四是建立更加高效的并购重组机制,五是严格实施退市制度。
《实施意见》还强调,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7、科创板问题
和沪市的新股申购规则一样的申购日往前推2个交易日开始往回算,T-2之前的20个交易日平均每1万市值可以申请一个打新号(中签一个号1000股)你今天买的不算,至少过2个交易日开始算,除非是 买20万市值沪市股(20万除以20天,日均1万),否则一个号都不能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