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探索负面清单管理
编者按
地方试点是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重庆探索发展微型企业政策体系、沈阳经济开发区探索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成都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改革、浙江义乌促进小商品贸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典型案例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的高度重视,现推出系列报道介绍这些地区的改革经验,供读者参考。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季晓莉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自2013年9月正式设立以来,上海率先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制定发布全国外商投资首份负面清单,努力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2013版负面清单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按“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的要求,上海市系统梳理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有关双多边投资协定,以及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开展负面清单编制工作。
2013版负面清单的编制有6个原则一是立足于自主开放、主动改革;二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把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措施逐一列明,包括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投资者资质限制等;三是限制措施仅限于设立、获取和扩大等准入管理环节;四是注意防范开放风险;五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作为分类标准,便于企业办理后续的企业代码、税务、海关等登记手续;六是负面清单既作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的依据,又作为企业合同、章程审批的依据。
2013版负面清单作为中国第一份负面清单的出台,得到了国内外各方的高度肯定。
一是建立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均改为备案管理,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由正面清单管理模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转变,提高了政府管理的透明度。
二是投资自由度大幅提升,投资热情极大激发。由于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已明确服务业6大领域、23项开放措施和大部分部门规章规定的限制措施未列入负面清单,使自贸试验区对外资的开放程度有较大幅度提升,备案的领域大大超过审批的领域。截至今年6月底,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40家,其中通过备案的方式设立的达91.2%。
三是投资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后,负面清单外外资企业备案当场即可完成,比原先审批平均8天时间大大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