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尽调手册(私募基金收益一般多少)

股票配资 2023-01-29 03:03www.16816898.cn股票配资平台
  • 尽职调查清单(私募基金-详细版)
  • 私募基金管理人何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尽调清单内容有哪些
  • 律师事务所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之法律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 什么是私募股权的尽职调查
  •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 私募股权基金收益怎么样 一般收益是多少
  •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 1、尽职调查清单(私募基金-详细版)

    大智慧只有大波动警报

    2、私募基金管理人何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尽调清单内容有哪些

    在备案时时候

    3、律师事务所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之法律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内容来自用户:在行传媒

     
    联系人:                     律师
    联系电话:                     
    针对本专项法律服务,本所须就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性文件制作严谨、完整的工作底稿,烦请公司提供以下资料,并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按照以下主题分类整理,每一类资料可通过盖骑缝章的形式盖公章),公司出具的承诺、说明或股东出具的承诺、说明均由出具人进行相应签章。谢谢!
    1、关于公司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
    (1)主管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自设立至今的工商档案
    (2)公司历次变更所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次变更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工商变更文件等)
    (3)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仅需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公司的银行开户证明
    2、关于公司主营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开展情况的说明
    (2)公司设立至今的银行账户流水清单
    (3)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设立未满一年的管理人暂无需提供)
    (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5)公司是否“经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

    4、什么是私募股权的尽职调查

    通常是先由一个管理人做私募股权基金的前期招募工作。幕得了足够的投资额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已基金为单位建立各种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建以及基金投资管理团队。基金发现适合的投资机会,将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在律师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把关下,若目标企业符合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评估、投资回报评估的要求,那么基金将与目标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基金向该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向其提供资金。以后每年根据目标企业的经营情况获得分红。一般情况下基金会投资有上市前景的企业,所以基金进驻后往往会开始为目标企业上市进行各项筹划。基金在企业上市后,经过一个禁售期,将股票予以抛售实现成功退出。

    5、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1:主体公司

    (1)按照协会规定,主体公司必须是投资类公司,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必须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例如: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外公司类型除了有限公司还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例如XXXX投资合伙企业、XXXX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等。另外注意经营范围不要写“投资咨询”

    (2)该公司不能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有关联;

    (3)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实缴25%及以上,最好是注册资本金实缴30%以上,或者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这样有助于提供备案的通过率;

    (4)该主体公司不能有不良信息记录;

    (5)基本上现在投资公司已经无法注册,只能收购市场上不在经营的企业,据了解只有霍尔果斯可以注册;

    (6)注册地址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地可以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样;

    2:人员

    (1)股权类3名及以上高管、证券类4-5名高管;要求高管有相应从业资格;

    (2)高管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业资格,最好有相关金融经验;

    (3)高管不能在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任职;

    (4)最好有5-10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兼职。

    3:场地
    需要实际办公场地、带公司logo,律师会去做尽调,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
    4:制度性文
    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个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盘复制其他的模板,协会现在对这方面审核很严格,要严格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有几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
    5:牌照类型:
    根据中基协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为下列3种,基金管理人在规划时应明确基金管理人类型及下述的基金产品类型,便于后面事项的安排。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b、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c、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6:基金产品类型可分为以下9类:
    1)权益类基金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2)固收类基金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
    3)混合类基金
    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
    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先进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并购基金
    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基金。
    6)房地产基金
    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7)基础设施基金
    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8)上市公司定增基金
    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9)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
    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
    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个或多个,按照协会最新的反馈信息“申请业务类型建议专业化经营”建议管理人在公司团队和部门不太充分的条件下暂时只申请一种基金牌照类型,等团队扩充后再增加类型,这样通过协会审核的几率比较大。
    7:法律意见书:
    需要请专业的律所进场尽职调查,根据协会要求完成《法律意见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统中申请牌照时要递交。

    6、私募股权基金收益怎么样 一般收益是多少

    行业平均年化25%,投资前要选择专业有实力的公司,选择合适有前景的行业进行投资。

    7、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
    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且规模要达到1亿以上。门槛太高,穷光蛋根本想都不用想。
    合伙制没有注册资金限制,税收不高,是私募基金的理想组织形式。
    下面主要给大家说说有限合伙制的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这是由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合伙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出资并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管理人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并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应当遵循《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再只限于自然人了,企业也可以成为合伙人;
    2、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来说很重要,必须要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规定,只是规定了认缴或者实际交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于合伙企业的设立也有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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