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近5亿存款几乎都是假的!郭广昌都被坑惨
亨达股份,这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曾有过被资本大佬郭广昌下重注投资的荣耀时刻、也有新三板融资被抢购一空的满足,但最终却因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公司面临新三板终止挂牌的境地。
7月5日,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文忠告诉中证君,“投资者诉亨达股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终于完成保全了”。在此前半年的时间里,他代理的5起投资者诉亨达股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从4月起陆续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立案。此次完成保全工作后,投资者将静候开庭。
2018年12月,监管部门对亨达股份作出行政处罚,为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提供了条件。但迄今为止,新三板挂牌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尚未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造假盖子揭开:4.89亿元银行存款是假的
青岛证监局2018年12月对亨达股份及时任董监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亨达股份存在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公司被予以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分,时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单存礼被处以罚款及市场禁入10年的处罚,时任其他董监高亦被相应给予处罚措施。
根据青岛证监局的处罚决定,2014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亨达股份合计虚增收入3亿元。从公司披露的数据来看,在这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仅为约13亿元。根据常识,虚增收入应该带来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或者应收账款增加,亨达股份为了把谎言圆下去,还虚构了收款收据和现金缴款单。
处罚决定书显示,单存礼将虚构的收款收据和现金缴款单交由公司董秘江志强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然后做账将现金科目转入银行存款,而实际上公司财务部门并未收到现金,更不可能有相应的现金存入银行。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亨达股份虚假记载银行存款余额4.89亿元。 2014年初,亨达股份即虚构银行存款3.1亿元,并且在2014年1 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单存礼采取虚构现金交款单的方式,虚构现金存款交由财务部门记账,而实际银行存款并未增加。公司财务报表显示,2014年初公司货币资金约3.53亿元,而2016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4.94亿元。这意味着公司账面上的货币资金,基本全部为造假。
公司还少披露了银行借款金额。根据处罚决定,2014年年末借款余额少披露2.35亿元,2015年年末借款余额少披露3.98亿元, 2016年上半年借款余额少披露3.26亿元。
郭广昌也踩雷
亨达股份曾是明星公司,曾获得投资大佬郭广昌的青睐。郭广昌实际控制的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参与了亨达股份前身亨达有限的增资扩股,出资1.19亿元获得15%股权,这一交易价格是按照亨达股份2010年9000万预期净利润7-8倍的市盈率估值作出的。复星所获得的股份一直持有至今。
2017年9月18日,复星平耀将亨达股份实控人王吉万、单存礼、单玉香、单玉萍、王国昌诉至山东省高院,也揭开了复星平耀与亨达股份之间的“兜底协议”。
根据判决,2010 年5月20日,复星平耀就投资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事宜,与五名被告签署了《关于青岛亨达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增资扩股协议》等投资文件,约定了股权回购事宜;2014年9月20日,原、被告就前述股权回购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了一份《备忘录》,约定了股权回购事宜。复星平耀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股份回购款10353万元,投资款利息5625.82万元。这一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
转战新三板募资7000万元
在和新三板市场投资多年的Q先生是王文忠律师代理的当事人之一。在接受中证君采访时,经验丰富的他表示“当时觉得复星都下重注投的公司,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想到他们造假这么严重,幸好投的不多”。
Q先生是通过定增投资亨达股份的。2015年4月24日,从IPO申报转为新三板挂牌刚满百天的的亨达股份披露股票发行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此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8元/股,本次发行拟对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人定向增发股份不超过875万股(含875万股),募集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
2015年4月28日,亨达股份披露2014年年报,当时年报显示公司业绩靓丽,营业收入5.93亿元、扣非后净利润4731.4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5元、每股净资产7.75元。
“当时也去了公司实地看了,生产也正常,于是就根据7.75元的每股净资产确定了入股价格”。此时又恰逢新三板火爆时期,新三板定增一股难求。在亨达股份此次融资的财务顾问方【、】的引荐下,Q先生最终决定通过公司投资200万元。
在当时新三板火热的行情下,875万股增发股份被投资者认购一空,共有21名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参与了此次认购,亨达股份成功募资7000万元。
与Q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其他20名投资者,他们当时的投资金额在200万元-1000万元不等。其中不乏知名投资者,九泰基金旗下的两只新三板基金认购了1000万元份额。
走在新三板终止挂牌边缘
在融资完成后,亨达股份又经历了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新时代证券、国都证券、联讯证券、【、】、上海证券、德邦证券、日信证券、中山证券陆续加入亨达股份做市商行列。
这期间还曾发生一件事。公司在2015年年报披露后,公布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利润10派1.9元并以资本公积金10转增10股。在该方案已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公司却于2016年7月以项目运作资金储备保障为由又取消了这一分配方案。王文忠表示,“从后来发现的问题来看,公司当时资金已经非常紧张,没钱可以支付分红款”。
此时,公司欠发员工社保的消息开始在互联网上传播。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在回复员工投诉时表示,“2015年下半年以来,该公司融资困难,出现欠发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这意味着公司在完成7000万元融资后仍资金紧张。
此后的情况更是令人咋舌——2017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突然审议通过了在新三板摘牌的公告。亨达股份股票于2017年1月13日暂停转让,至今未复牌,暂停转让前的价格定格在1.71元/股。
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亨达股份再未向投资者提供过财务报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均未披露。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
全国第二例新三板虚假陈述诉讼
青岛证监局处罚决定下达后,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前置条件满足,包括Q先生在内的5名投资者提起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
这条路却很坎坷。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于今年4月在媒体上公开就新三板的虚假陈述诉讼进行过回答。投服中心表示,根据公开资料,几乎每年都有新三板挂牌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其中2018年度就有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被证监会(含派出机构)处罚。然而,鲜有投资者向挂牌公司诉讼索赔,至今更无投资者胜诉的案例。
一位专业从事新三板投资的投资者告诉中证君,“新三板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挺难,新三板好多是外部的中小股东,金额都不大,起诉维权成本又高,耗时也长”。
此前被称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第一案的时空客案中,投资者在一审被驳回后又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二审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目前尚未有进一步进展。
王文忠表示,从年初开始启动的亨达股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截至目前还没走到开庭环节,期间遭遇了立案难等一系列波折。亨达股份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真正行动起来维权的却寥寥。
投服中心在媒体回复投资者关注问题时即提醒:投资者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后的三年内及时依法维权,以免因错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给维权带来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