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明确:个人转让新三板非原始股免征个税
昨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文,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转让原始股所得仍需按20%税率纳税。
通知自11月1日起生效
个人投资的公司如果进入新三板后,抛售原始股如何征收个税?个人投资者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对于这一情况,此前各地执法并不一致。今年年初出现过新三板投资者被地方税务部门要求缴纳交易个人所得税的案例,曾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
今年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较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昨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就个人投资者买卖新三板股票进行了明确和规则细化。细则出台正好距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三个月。
《通知》中称,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通知》中称本政策从2018年11月1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直接免除责任,已经进行缴纳过的,也不再予以返还。
此外,2019年9月1日以前,如果有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纳税扣缴的义务人是受让人(买方),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纳税地在标的企业所在地)。2019年9月1日以后,各相关机构应该做好各种技术准备,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提振市场信心改革预期升温
业内专家表示,三部委明确个人转让新三板非原始股免征个税意义重大,新三板作为独立市场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将稳定新三板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决心。这次的优惠政策基本上让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享受到了与A股二级市场同等的优惠待遇,有利于新三板二级市场的交易,新三板改革政策也有望加速推进。
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总监付立春昨日对记者表示,新三板的定位里面,既有融资功能又有交易功能,这次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是针对交易功能。三板做市指数前期持续下行,其实对三板市尝新三板企业等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不利影响,打击了市场信心,所以此次明确,其实对新三板市场的提振作用是比较直接的,包括市场情绪和交易量。据悉,付立春今年3月曾呼吁免征新三板二级市场交易个税。
联讯证券认为,此次三部门明确个人转让非原始股所得暂免征收个税也是对前期会议的正式文件出台。一方面,明确了新三板的定位,新三板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市场,其发展已经引起了国务院层面的重视,尤其是促进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未来一系列具体改革措施或将相继落地。另一方面,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免征个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市场的交易信心。
市场人士表示,新三板交易免征个税可能是政策利好的开端,新三板改革有望加速推进和深化。虽然科创板如火如荼,但新三板也不会被忘记,它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上万家中小企业的命运。新三板改革之路同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