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成A股首只“非标”退市股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听证会后(,)被强制退市的命运最终仍未能改变。5月28日晚间,深交所正式宣布*ST烯碳终止上市。*ST烯碳成为继(,)、(,)之后,2018年的第三只退市股,同时也是今年首只被强制退市的股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ST烯碳还成为了A股首只“非标”退市股。
5月28日晚间,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显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于2018年5月28日作出*ST烯碳终止上市的决定。
*ST烯碳于1993年5月登陆深交所,在A股市场走过近16个年头之后,*ST烯碳的A股之旅即将终结。因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ST烯碳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据*ST烯碳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在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24.12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714.96万元,同比增长116.27%,期间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约为9663.94万元。
单从上述财务指标来看,*ST烯碳似乎已经脱离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不过,*ST烯碳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知名财经评论人士布娜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说明会计师认为错报影响重大且广泛地影响了报表的各个科目,即是常说的从广泛性上影响了投资者对会计报表的判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1条规定,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显然,*ST烯碳属于规定中的应终止上市情形。
*ST烯碳为了避免退市曾做过努力。5月15日,*ST烯碳曾提出听证申请。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ST烯碳终止上市听证会。彼时,听证当事人从公司历史沿革、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开展的工作等方面向听证委员作了阐述,并表示公司已知悉其明确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但希望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给予公司一定的整改时间。
期间,参与听证的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年报签署弃权意见的原因、适用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等进行了询问,听证当事人对深交所工作人员作了回应和解释。不过,*ST烯碳最终未能摆脱被终止上市的命运,这也使得*ST烯碳创下了A股首只“非标”退市股的新纪录。
据了解,*ST烯碳将自2018年6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证券简称将变更为“烯碳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交所表示,退市整理期是为退市公司投资者提供必要交易机会,尽量释放风险为目的而作出的交易安排,投资者高度关注即将摘牌公司的投资风险,切莫随意买入。根据相关规则,*ST烯碳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