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股票配资 2024-12-30 11:10www.16816898.cn股票配资平台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郑重声明,本公告内容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上,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对“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这次的延期仅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并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核心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以及实施主体等,因此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详细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XXXX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2元,从而募集到资金总额人民币58,745.08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实际募集到的资金净额达到了人民币54,468.43万元。此次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XXXX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的投资项目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其中一项重要的投资项目是“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在经过2021年8月23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4,313.41万元,虽然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保持不变,即金额为人民币25,398.23万元,占募集净额的46.63%,但不足的部分将以公司的自有资金进行投入。有关调整的具体内容已在2021年8月24日发布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中详细披露。

如今,考虑到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度,公司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请大家关注公司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隆重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核心议题是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过深思熟虑和细致讨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投资计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74,693.12 54,468.4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详细运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对于“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尽管原定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考虑到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延期。延期详情如下: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达 13,413.07 万元。由于研发检测中心部分区域功能与设施的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度有所放缓。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延期该项目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该项目仍在稳步推进中,预计将于延期后的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建设。公司对延期决定保持审慎态度,旨在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效果。此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明智决策。延期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核心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此举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环境,有助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五、专项意见汇总

(一)监事会观察与决策

监事会经过深入评估与分析,确信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决策,既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也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一决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及发展规划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

经过详尽的核查,保荐机构确认: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完成了必要的审批流程。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审慎决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动,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核心内容、投资用途、总额及实施主体等。保荐机构未发现任何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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