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纠错是利好 更应反思
纠错机制又回来了,这无疑是让A股颇为有力地反弹起来的一个重要兴奋点。但为什么依然只见纠错却见不到一丁点的认错以及必要的相应反思呢?这不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们对未来行情发展的预期。
没有纠错即没有利好
近期引起市场关注的政策性纠错行为,包括“减少对市场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松绑“借壳上市”及再融资。前者以减少停牌、缩短停复牌时间为突破口,明确不再采用口头提醒等“窗口指导”方式,严格慎用暂停账户交易等监管措施;后者名义上说的是将IPO被否企业筹划重组上市的间隔期从3年缩短为6个月,实际上等于为借壳上市松了绑,松绑的还有再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奇怪的是,这些相对于此前束手缚脚的政策规定来说具有明显纠错意味的举措,无论在管理层还是媒体的解读中,没有一个错字而只有一个好字,回避纠错的提法笼统称之为利好,但利好与否也是相对而言,没有错即没有对,没有纠错即没有利好。
不称纠错而称利好,在我国资本市场由来已久。当初叫停国有股减持,表现了何等错而能改的勇气。正如有经济学家所指出的那样,“一项政策在执行3个月后果断终止,这在中国证监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监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尊重市场反应、主动促成政策调整的结果,不妨也可以说是资本市场的重大进步。但却从来没有人从正面去过错。也许正是因为人们过多地沉浸在了“救市”“托市”所带来的幸福感之中,才不幸与这一本应成为资本市场建立纠错机制的良好开端失之交臂。此后的资本市场虽然也曾有过大大小小的多次纠错机会,却没有一次是以纠错的名义堂堂正正地出现的。最典型的莫过于熔断机制,引进的时候被夸得天花乱坠,中止执行的时候却什么说法也没有了。更多的事实上的纠错,则是以打补丁的形式出现。补丁者,拾遗补缺、修修补补之所谓也,谁又能说这里面有什么错不错呢?
勇于认错纠错才能及时改错
有错不认错是封建主义的糟粕,不是辩证唯物主义者的作风。自古以来,“子不言父过,臣不言君错”,虽然一直被奉为不得越雷池一步的铁律,,真正的志士仁人却无不认为“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不仅是可以公开的,也是应当坦然自认和自陈的。可为什么我们有些决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人却宁可纠错改错也不肯认错更不愿意公开反思呢?与其说是面子上过不去,还不如说是利益机制在作怪。11月5日晚,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信证券分别接到证监会的一份结案通知书,认定上述公司与国际知名对冲基金司度贸易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众所周知,这三家公司是因在2015年发生股灾期间向作为外资企业的司度通过融资服务而遭到证监会处罚的。不仅三公司分别被顶格罚款3.08亿元、255万元、1.04亿元,相关公司的众多高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如今,案子算是结案了,罚的款还不还呢?又该不该有一个适当的说法呢?如果没有什么更敏感的问题,这一切又岂是一句轻飘飘的“不成立”所能打发得了的?
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我们的市场政策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诚然有必要建立试错容错的机制,但这与勇于认错纠错以及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的反思非但不矛盾,更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关系。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是纠正错误改正错误的前提。思想深处的知错认错及其与此相应的反思,之所以比行动上的纠错更为重要,是因为前者代表的是长远的未来,后者至多也就只能部分的说明现在。只有弄明白什么是错?为什么错?错在哪里?才有可能真正知道怎么去纠错,改错,弥补因错误而所造成的损失和防止错误的一犯再犯。否则,谁知道原来所犯过的错误和发生过的问题,什么时候就又会旧病复发,卷土重来了呢?所以,资本市场监管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机制,敢抓敢管固然是好的,但更需要从改革开放的实际出发,在越来越懂改革、善改革的,也能通过经常不断的反思使自己越来越进步,越来越能监善管,从而真正做到监在该监处,管到点子上,在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