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拥抱新经济 完善退市制度 资本市场强化服务
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到退市制度,从投资者保护到推进市场的双向开放,在今年的两会上,涉及资本市场的一系列改革成了关注的焦点。种种迹象显示,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下,中国资本市场正在努力转向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拥抱新经济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
3月8日,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消息显示,富士康(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获通过。公开资料显示,2月1日,富士康报送了IPO招股书申报稿,仅仅36天后(20个工作日)便获通过,大幅度刷新了A股市场IPO的时间纪录。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案例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推动新经济企业在A股上市的积极态度。实际上,在今年两会期间,“独角兽”“新经济”已经成为了资本市场的热点词汇。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债券、期货市场发展。报告提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对此,多位来自证券监管系统的人士作出了积极回应。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3月15日表示,中国存托凭证(CDR)将很快推出,将选择一批新经济或独角兽的企业。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的企业,都是市场主体的需要。阎庆民表示,CDR是解决两地的法律、两地监管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海外已上市、海外退市企业回A股上市。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改革发行上市制度,深化主板和创业板改革,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他表示,证监会将以服务国家战略和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努力增加制度供给和包容性。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也表示,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在抓紧推进对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提供条件,做试点和准备工作,深交所层面的规则准备已经基本完成。今年深交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新经济,要对“独角兽”企业在深交所上市开设绿色通道。他还建议,修改公司法相关条款,以完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供给,及时回应新模式、新科技及公共领域特殊企业合理的股权安排需求,进而完善基础性的公司制度。
上交所方面则表示,目前已形成了一套以服务“BATJ”类企业、“独角兽”企业为对象的服务方案,多措并举,助力优质创新企业发展。包括梳理优质创新企业名单,由领导带队走访调研,专项小组重点跟踪服务;采取“股、债、训”联动,为优质新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企业培训综合服务等。上交所正积极开展优质创新企业境内上市的业务细节研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准备工作。
改革完善退市制度
发行制度是A股市场的“入口”,在市场的“出口”即退市制度方面,也正在进一步完善中。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记者表示,这一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注册制改革的需要,未来IPO标准的制定和审核实质性权限要赋予交易所,退市标准的制定和退市程序的执行也要交易所承担决策主体责任,把交易所推向一线监管,赋予其更大的自主权。
随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就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六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既包括了公开发行、重组上市中的欺诈行为,也纳入了年度报告造假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
在推进改革的,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也正在有序推进。3月9日,证监会宣布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拟以《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重新发布,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放宽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限制等等。
上交所方面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支持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D股业务试点,拓宽境内优质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融资渠道,进一步研究完善“一带一路”熊猫债融资机制,支持境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和优质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在上交所发行人民币债券。
强化监管突出投资者利益保护
3月14日上午,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三起近期查处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包括一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两起操纵市场案。其中,厦门北八道集团因涉嫌多账户、运用杠杆资金巨额操纵多只次新股股票,被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罚单——罚没款项共计约56.7亿元。
实际上,过去两年来,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直是证券市场监管的主线。2018年,这一高压态势仍将继续。证监会表示,2018年将继续保持稽查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侵蚀市场运行基础、积聚市场重大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市场乱象,查办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的重点将主要包括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案件;严重积聚市场风险,危害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影响市场功能发挥的案件;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恶意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的案件等等。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建设的永恒主题。在推进制度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保护特别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未来也将有望进一步强化。日前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赵敏表示,下一步将从继续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安排,将投资者保护工作嵌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各个链条和环节,体系化地构建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工作,培育理性投资者队伍和开展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和检查工作等四个方面着力优化、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司总经理徐明则表示,目前投服中心正在积极研究推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