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56.7亿+创始人终身市场禁入!北八道割韭菜套
证监会官网5月11日晚间披露的三份行政处罚书和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曝光了被罚56.7亿的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割韭菜的方法。
此前的3月14日,证监会通报称,拟对北八道涉嫌操纵市场案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款总计约56.7亿元,这也是证监会有史以来开出的最高额罚单。
证监会最新公布的处罚决定显示,对时任北八道法定代表人林庆丰、控股股东林玉婷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李俊苗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01个账户中配资中介提供287个
证监会披露,北八道实际控制“陈某腾”等301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账户组由员工及员工相关账户和配资中介提供账户(以下简称配资户)两类组成。
员工及员工相关账户有公某、何某(华泰证券户、西南证券户)、蔡某、黄某勤、毛某珊、林某垒、王某凯、叶某加、宋某川、叶某华(长城国瑞证券户、华泰证券户)、侯某梅、陈某腾14个账户。
配资户有配资中介张某海提供的安某兰、白某云、常某萍等103个账户,朱某峰提供的蔡某波、陈某娥、陈某根等97个账户,以及其他中介提供的87个账户。
证监会表示,账户组与北八道存在大量、频繁的资金往来。账户组中员工及员工相关账户的交易资金主要来源和去向均指向北八道。配资户的保证金来源、提取盈利去向、利息支付方也均指向北八道,且有相关配资中介指认。
多种手段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和江阴银行股价
证监会认定,北八道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张家港行(002839)、和胜股份(002824)和江阴银行(002807)等次新股。
具体来看,主要方式包括
1、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高价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
2、利用资金优势,通过高价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大单申报封涨停;
3、利用持股优势、资金优势,通过高价申报、连续买卖在盘中拉抬股价;
4、利用资金优势,多次通过高价申报、连续买卖在盘中拉抬股价;
5、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连续申买在尾盘拉抬股价;
6、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股票交易价格;
7、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况下,继续连续以涨停价申报,营造虚假需求,维持涨停价;
8、用大量账户交易个股影响开盘价和封涨停。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详细披露了上述方法的具体实施手段,例如在用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江阴银行”股价当中,列举了2017年2月10日至2月28日共13个交易日中典型拉抬时段。
证监会认为,2017年2月7日至5月9日期间,北八道控制账户组,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方式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影响了股票价格,累计获利94487.121623万元,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北八道采用多种手段操纵上市公司股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相关人员通过实施故意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行为阻碍、抗拒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职权。林庆丰、林玉婷作为北八道主要负责人起组织、领导作用,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李俊苗作为具体负责人员,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单就操纵“张家港行”股价一案,证监会决定1、没收北八道违法所得46689.489032万元,并处罚款233447.44516万元;2、对林庆丰、林玉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3、对李俊苗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就操纵“和胜股份”股价一案,证监会决定1、没收北八道违法所得13875.252032万元,并处罚款69376.26016万元;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庆丰、林玉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3、对李俊苗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就操纵“江阴银行”股价一案,证监会决定1、没收北八道违法所得33922.380559万元,并处罚款169611.902795万元;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庆丰、林玉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3、对李俊苗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决定,对林庆丰、林玉婷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俊苗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