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B:关于按持股比例对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财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佳集团”或“本公司”)董事局于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海门康建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在公开挂牌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海门康建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门康建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 70%变更为 30%。
2、为了顺利推进海门华东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在完成挂牌转让海门康建公司 40%股权后,本公司拟与海门康建公司其他股东一同按持股比例向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不超过 3 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 8%。
3、本公司董事局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本公司共有 7 名董事,实到董事 7 名,董事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门康建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1YRWRX6M。成立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注册资本10,000 万。法定代表人林洪藩。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市海门街道富江南路 698 号内 9 号房。经营范围科技产业园开发及运营管理;产业园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智能终端设备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科技公司孵化器;工业产品研发、科技研发及技术交流;高科技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门康建公司 2019 年 9 月 16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4,075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167.15 万元、净资产为 9,907.8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92%,因项目仍在建设期,尚无收入。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海门康建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本公司拟与海门康建公司其他股东一同按持股比例向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海门华东总部基地项目建设。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 3 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 8%。
四、风险防范措施
,海门康建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其经营的海门华东总部基地项目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投资收益,海门康建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提供股东借款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海门康建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海门康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主要是为了海门华东总部基地建设需要,,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为海门康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康佳集团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对海门康建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海门康建公司具备偿还股东借款的能力。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其提供股东借款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并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海门康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目前,公司对外提供借款金额为 10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59%。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