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B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
2018年11月9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起科技”或“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6),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因与陆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所持公司152,999,169股股份被轮候冻结。该民间借贷纠纷未涉及鹏起科技。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民初1348号之一、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沪01民初1348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02-04号),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上述被轮候冻结的公司152,999,169股股份已于2019年4月2日被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陆平与被告张朋起、宋雪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海一中院于2018年10月16日立案。
2018年11月8日,上海一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沪01民初1348号),因财产保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上海一中院请求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轮候冻结被申请人张朋起持有鹏起科技152,999,169股股份。
2019年2月12日,陆平向上海一中院提出撤诉申请。
2019年2月27日,上海一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沪01民初1348号之一),准许原告陆平撤诉。随后,被告张朋起、宋雪云向上海一中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
2019年3月14日,上海一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沪01民初1348号之二),解除冻结张朋起、宋雪云银行存款人民币62,038,395.58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19年4月2日,上海一中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沪01民初1348号),请求协助解除对张朋起所持有鹏起科技152,999,169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
二、股份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解除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张朋起
解除轮候冻结起始日2019年04月02日
解除轮候冻结明细解除对张朋起所持有的鹏起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52,999,169股的轮候冻结。
三、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
张朋起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52,999,169股被冻结。其中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152,990,000股;无质押无限售流通股9,169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3日、10月26日、11月1日、11月8日、11月16日、11月28日、12月6日以及2019年1月8日、1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4)、《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7)、《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5)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