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B:关于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221,580股。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刊登在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二、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后对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加速提取,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计提。公司2019年待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约为123.13万元,加速提取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很小。
2、公司在取消时股票回购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因尚未到达回购日,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对公司损益具体影响金额亦无法确定。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