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B: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通知,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有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116,489,894股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股数(股) | 轮候冻结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本次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武汉中恒集团 | 是 | 116,489,894 | 2018 年 12月 14 日 | 36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99.84% |
合计 | 116,489,894 |
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下发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通知书》(【2018】 粤03民初2647号),申请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资管”)诉被申请人武汉中恒集团证券合同纠纷一案,招商资管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武汉中恒集团名下价值人民币15057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保全的资产包含武汉中恒集团持有的【、】股股票116,489,894股。冻结期限三年,自2018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武汉中恒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6,681,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1%;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16,1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50%,占公司总股本的41.0%;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16,489,894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84%,占公司总股本的41.1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数为116,489,894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84%,占公司总股本的41.14%。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武汉中恒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轮候冻结属于事前保全,且武汉中恒集团有偿还能力,不存在股票被平仓、控制权转移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03民初2647号);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通知书》(【2018】粤03民初2647号)。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