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达B: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一、公司经营风险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未正常进行,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39,549,989.66元,净资产为13,315,251.13元,2018年1-9月份公司为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0,954.3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33,376.5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89,485.36元。
2、由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起诉,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原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已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2018年1-9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0,954.33元。
二、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及相关进展情况
1、基于以下原因,公司2017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关注“2018-101号公告”)。
(1)、由于公司丧失了控股子公司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控制权而未能实施审计;
(2)、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应对措施相关的充分、适当证据,无法判断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3)、未能收集证据确定上河建筑自2017年1月1日起不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的影响;
(4)、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以判断计提减值的合理性;
(5)、未能收集到充分证据,以判断公司对“文盛案”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6)、未能收集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披露的恰当性。
若上述相关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公司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收到《关于对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公告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2547号,监管工作函所提实际控制人核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事项,尚未完成核实并披露进展,公司将尽快落实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公告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近期重大事项的不确定风险
1、公司存在被立案调查的风险,截止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并积极自查,如发现公司存在有关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及《互联网》、《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