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B:关于与工银投资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签署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债转股业务。
公司与工银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正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双方
甲方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宗旨
为盘活银行资产,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企业股东多元化,降低企业财务杠杆率目的,及助力乙方发挥其在所在行业领域的战略优势,工银投资发挥其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拓展双方在债转股业务方面的合作。
3、合作事项
双方协商确立本次债转股的具体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参与方以现金增资入股企业,或者收购第三方对企业的债权转为对企业股权;双方依法履行相关报批程序获得批准后,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开展资产评估等工作,以确定入股价格、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可以采取公开市场退出、乙方回购等多种退出方式实现甲方或甲方参与方所持股权的退出。
甲方在通过甲方参与方入股企业后,甲方将充分发挥在综合金融服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双方在各业务领域、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合作,实现有效的战略协同。
双方协商确立本次实施债转股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实际金额根据双方最终审批情况确定。
4、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涉及的具体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争取市场化债转股的机遇。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负债水平,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战略合作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对于在合作框架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