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B: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为了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石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泓保理”)于2017年12月14日签订了《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补充审议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本项保理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本项业务相关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开展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前海石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7875176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益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需取得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数据库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供应链管理;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州国际的应收账款2.32亿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无追索权明保理。
2、融资总额20,130万元。
3、融资期限自融资款项发放至神州国际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至应收账款到期日止。
4、保理费用由神州国际承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神州国际办理保理业务,将缩短其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可以减少其应收帐款余额,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对公司整体而言,本次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补充审议,认为本次办理保理业务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增强资产流动性和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全资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并同意董事会而向管理层作出授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3、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特此公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