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以自有资金进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情况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灿坤”,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内容如下
1、投资金额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范围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100%保本的投资理财产品。
3、委托理财的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核准后,每期理财产品自认购产品起息日起不超过一年。
4、产品类型100%保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次委托理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上海灿坤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上海灿坤进行委托理财的目的和影响
上海灿坤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上海灿坤资金的使用效率。
上海灿坤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可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上海灿坤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100%保本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与证券相关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3、上海灿坤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其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上海灿坤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灿坤2018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将在上海灿坤后续发生购买理财产品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