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况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由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实际授信金额、期限、币种等情况以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2、审批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共9名董事出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为红塔仁恒上述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1年2月11日
3、注册地点珠海市前山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黄欣
5、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红塔仁恒41.9653%的股权。
8、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40,819.92万元,净资产278,661.6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32,052.88万元,利润总额1,900.74万元,净利润1,718.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控股子公司红塔仁恒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红塔仁恒的经营状况正常,资产优良,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已与红塔仁恒其他股东就共同承担贷款担保责任事项进行了沟通,结果如下
1、红塔仁恒其他股东未能对此次融资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规定,红塔仁恒的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为其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责任;
(2)红塔仁恒的其余少数股东龙邦国际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仁恒工业有限公司均为境外法人,境内金融机构未能对其资信能力进行系统评估,上述境外法人均不能作为担保主体。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承担为红塔仁恒提供担保的责任。
2、公司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合计22.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5%,均为对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情形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