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红塔仁恒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塔”),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本次注销工作的相关事宜。
一、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红塔仁恒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平湖市新仓镇芦川新街223号131室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1日
法人代表季向东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2MA28A3CL9D
经营范围包装材料、纸及纸制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气机械、普通机械、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房屋及设备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仓储)。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红塔资产总额16,146,530.43元,净资产13,567,944.44元,2017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08,261.32元。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红塔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活动,本次注销浙江红塔,是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效益的考虑,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注销完成后,浙江红塔不再纳入公司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注销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协调本次注销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本次注销工作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