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B: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进展公告

股票期权 2023-02-02 11:18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持有本公司 116,489,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4%,累计质押11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67%;累计司法冻结116,489,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4%,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00.00%。)通知,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武汉中恒集团因股票质押到期未及时赎回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案号【2017】粤0304民特582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经组织听证,目前尚未作出裁定,详情如下

  一、事实情况

  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我公司股票11,610万股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2月1日质押给招商资管,双方签署了《深圳中恒(,)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法律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协议》),质押融资10.8 亿元,到期回购日为 2016年 12月 31 日。

  2016年12月5日,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市恒祥基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侨城更新’)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武汉誉天红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书》等多项合作协议,双方围绕武汉、深圳等的多个地产项目展开合作。根据与华侨城更新签署的相关协议,武汉中恒集团已将位于武汉核心地段价值 30.78 亿元(经华侨城更新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项目与华侨城更新开展合作,并已将项目公司80%的股权过户给了华侨城更新。

  基于与华侨城在武汉深圳等多个项目的合作关系,武汉中恒集团将所得的11亿元拆迁补偿款中的10.8 亿元支付给华侨城更新作为借款,用于购买《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资产受益权,并将回购交易日期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到期后又展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截至本信息披露日,股票质押已经到期但尚未偿还,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

  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知,招商资管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4月19日组织了听证,目前尚未作出裁定。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华侨城用于购买(,)收益权的10.8亿元来自于武汉中恒集团的借款;华侨城在武汉的地产项目合作中对武汉中恒集团尚存在大于10.8亿元以上的付款义务未履行;目前双方合作资产的价值足以覆盖股票质押融资的 10.8 亿元,不存在控制权转移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及巨潮资讯网(http://。info..)为我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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