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B股:拟向浦隽公司提供17亿元的借款
摘要
在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简称“浦隽公司”)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前提下,上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向浦隽公司提供17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7-036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前提下,同意本公司向浦隽公司提供不超过17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在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简称“浦隽公司”)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前提下,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向浦隽公司提供17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浦隽公司系本公司拟与上海招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本公司计划持有浦隽公司40%股权,招商公司计划持有浦隽公司60%股权。
2、招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金:3000 万元;
(2)股东情况: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2700万元。
(3)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289号;
(4)法定代表人: 蒋铁峰;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3、浦隽公司借款的用途
本公司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主要用于浦隽公司参与竞买浦东新区森兰D1-4在建工程项目及该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冯正权先生、李志强先生、宗述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审议《关于为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浦隽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浦隽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为上海浦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对公司收益的影响
公司对浦隽公司提供借款,不会对公司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浦隽公司可能会因政策原因无法实现自身融资功能,在此情况下存在着一定的还款风险。公司将通过向浦隽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加强对浦隽公司的管控;必要时,与其他股东协商,通过增资等方式使得浦隽公司能通过自身融资尽早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