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雁B股: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接受财务资助金额2.5亿元
● 无特别风险提示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雁有限”)提供委托贷款2.5亿元,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5%,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由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鉴于委托贷款的利率水平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主体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西院科研楼南楼3层法定代表人徐留平注册资本人民币4,582,373,700元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9484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息与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3,428,542.34万元,
净资产6,591,400.52万元。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420,558.91万元,
净利润 1,842,948.05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审核了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一致认为
1、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事前通知了我们,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5 亿元事项,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15%,且无相应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4、我们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财务资助方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委托贷款,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支持,可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