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5]索通发展(603612)新股发行介绍

股票期权 2023-02-05 17:58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索通发展(603612)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数量4,010万股 市 盈 率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 会要求或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7.88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2.3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3,70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7月6日 往下申购日期2017年7月6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7月10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7月10日 二、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5,065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4,048,88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2、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7月6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7.88元/股;申购数量应为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4)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7月6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3、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6月28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7月10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4、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7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申报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5、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7年7月10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chinaclear.)“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612,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612”,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7月12日(T+4日)在《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承销团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7月12日(T+4日),上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主承销商于2017年7月11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20万股,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 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和核准情况 1 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 101,526.40 39,279.01甘工信函【2014】102 号 2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 合计 101,526.40 44,279.01 上述项目中,“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预焙阳极及余热发电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峪关炭材料具体负责实施,公司先通过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和置换前期投入。该项目主体部分于2014年年底开始建造,生产主体部分预计总投资90,169.39万元。2016年上半年开始陆续进行试生产,2016年6月各车间、系统基本达到设计要求,能够连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积转固部分固定资产原值67,298.18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04 1.37 1.27 速动比率 0.74 1.12 0.8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30% 54.23% 47.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87% 33.93% 34.10% 每股净资产(元) 7.83 7.48 7.17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8.11% 8.39% 7.47%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7 3.44 3.95 存货周转率(次) 4.74 4.42 3.5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3,565.09 35,041.88 43,261.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5.10 4.49 5.6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元) 1.25 1.62 1.1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78 1.81 -0.51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020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郎光辉 112,946,236 62.57% 112,946,236 46.92% 2 中瑞合作基金 14,713,789 8.15% 14,713,789 6.11% 3 天津卓华 9,789,230 5.42% 9,789,230 4.07% 4 上海科惠 5,349,790 2.96% 5,349,790 2.22% 5 上海熙晨 4,279,832 2.37% 4,279,832 1.78% 6 创翼德晖 4,279,832 2.37% 4,279,832 1.78% 7 德晖景远 4,018,625 2.23% 4,018,625 1.67% 8 富汇科众 3,744,853 2.07% 3,744,853 1.56% 9 浙江中胜 3,209,873 1.78% 3,209,873 1.33% 10 杭州胜辉 2,139,915 1.19% 2,139,915 0.89% 11 浦东科技 2,139,915 1.19% 2,139,915 0.89% 12 硅谷天堂 2,139,915 1.19% 2,139,915 0.89% 13 山东德泰 2,139,915 1.19% 2,139,915 0.89% 14 山东锦桥 2,139,915 1.19% 2,139,915 0.89% 15 中兴盛世 2,000,000 1.11% 2,000,000 0.83% 16 德晖宝鑫 1,878,710 1.05% 1,878,710 0.78% 17 富汇天使 1,604,937 0.89% 1,604,937 0.67% 18 烟台源创 1,050,263 0.58% 1,050,263 0.44% 19 德晖声远 939,355 0.52% 939,355 0.39% 20 本次拟发行股份 60,200,000 25.0099% 合计 180,504,900 100.00% 240,704,900 1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以预焙阳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预焙阳极。自2003年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秉承“成为资源综合利用典范企业”的理念,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低消耗、高电流密度的绿色节能预焙阳极产品,力图满足国内外铝工业绿色生产、节能减排的需要。 索通工贸不从事预焙阳极的研发、生产,主要从事预焙阳极经销业务,发行人部分产品通过索通工贸对外销售,有少量其他工矿产品的经销业务。预焙阳极属于两用物项,由于历史上发行人体系内仅有索通工贸持有商务部门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可以向伊朗等地区出口预焙阳极,所以一定时间内发行人预焙阳极的出口业务主要由索通工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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