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奥翔药业(603229)新股发行介绍

股票期权 2023-02-05 17:58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奥翔药业(603229)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4,000万股 市 盈 率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届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7.81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1.6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2,40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4月26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7年4月26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4月28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4月28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307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2,652,79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7年4月19日(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流程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4月26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7.81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5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3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4月26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4月28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4月28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4月28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4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chinaclear.)“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229,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22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5月3日(T+4日)在《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5月3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A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程度依次投向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万元) 1 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45,821.50 15,135.28 2 关键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 14,707.20 4,857.93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6,606.19 合 计 80,528.70 26,599.40 (二)募集资金缺口安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需求总额为80,528.7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为26,599.4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2016年度 2015.12.31/2015年度 2014.12.31/2014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9 1.05 0.61 速动比率(倍) 0.97 0.83 0.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49% 53.24% 69.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12 3.14 7.16 存货周转率(次/年) 1.63 2.64 2.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338.05 8,592.78 4,340.72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17 17.76 6.4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78 0.60 0.4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4 0.40 0.0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72% 1.07% 0.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74 0.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45 0.68 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74 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45 0.68 0.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5% 40.72% 45.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5.09% 37.74% 93.52%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2,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假定公开发行新股4,000万股,则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开发行前 - 公开发行后 -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郑志国 9,597.60 79.98% 9,597.60 59.99% 2 LAV Bridge 600.00 5.00% 600.00 3.75% 3 奥翔投资 446.40 3.72% 446.40 2.79% 4 祥禾泓安 334.80 2.79% 334.80 2.09% 5 礼安创投 240.00 2.00% 240.00 1.50% 6 刘兵 223.20 1.86% 223.20 1.40% 7 众翔投资 223.20 1.86% 223.20 1.40% 8 周日保 111.60 0.93% 111.60 0.70% 9 张华东 111.60 0.93% 111.60 0.70% 10 娄杭 111.60 0.93% 111.60 0.70% 本次拟发行公众股 — — 4,000.00 25.00% 合计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生产和研发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具有手性结构多、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等特点。 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分为六个大类,分别为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心脑血管类、高端氟产品类、前列腺素类和抗菌类。其中,肝病类、呼吸系统类和心脑血管类产品是指用于治疗相应适应症的产品;高端氟产品类是一类化学结构中含氟,通过特殊的化学技术得到的高级含氟医药中间体;前列腺素类是一类以前列腺素母核为基本结构的原料药和中间体,按照具体结构的不同,还可分为多个类型,不同类型的前列腺素具备不同的功能,广泛应用于青光眼、生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肺动脉高压等疾病的治疗;抗菌类是指能抑制或杀灭细菌和真菌的原料药和中间体。 (二)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模式 公司秉持“研发促进发展,大研发实现超常规快速发展”的发展理念,投入大量财力人力用于产品的研究分析开发,以研发带动规范市场产品注册、GMP规范管理和EHS建设等多项工作,最终实现产品的上市销售。 公司目前大多数客户是制剂仿制药企业及为制剂仿制药企业提供原料药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一方面,为紧跟医药市场的前沿,发挥公司在研发方面的优势,公司时刻关注最新的医药市场动态,优选产品,抢先仿制,第一时间完成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研发、新专利工艺路线的设计和新晶型的探索,尽早接触下游制剂仿制药企业,在其研发阶段就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发展成为其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待仿制药获批上市后,实现规模销售;另一方面,对于在客户研发阶段未及时获得市场机会的原料药,公司通过自身的技术,积极改进其生产工艺以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凭借价格和质量优势打开市场,实现盈利。 公司还有部分合同定制生产业务,客户与公司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向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工艺、质量控制等技术资料,安排专人进行技术的转移和交接,由公司负责生产并向其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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