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0]瀛通通讯(002861)新股发行介绍

股票期权 2023-02-05 17:58www.16816898.cn股票指数期权

  瀛通通讯(002861)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3,068万股 市 盈 率22.7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 17.25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1.2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1,841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3月31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7年3月31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4月6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4月6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4,853家,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3,865,74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7.25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3月3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3月23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4月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4月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金额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4月6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4月6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若从非备案账户划款,则认购资金划付无效。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6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6)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4月10日(T+4日)在《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7年4月6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4月10日(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068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量将由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而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文号 环保批文号 1 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 7,098.79 7,098.79 2014122240590055 隽环函【2014】41号 2 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 9,991.06 9,991.06 2014122240900057 隽环函【2014】42号 3 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 11,855.40 11,855.40 2014122240590056 隽环函【2014】43号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118.31 6,118.31 2014122275200059 隽环函【2014】40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 - 合计 45,063.56 45,063.56 -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难以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除利用现有湖北瀛通厂房及土地外,公司还将在通城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湖北瀛新厂区来作为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以及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场地。公司已于2013年12月5日以招拍挂方式取得上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3年12月16日与通城县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安排 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如有)和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主要来自公司的经营所得和股东投入,并视情况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筹集。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议指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相关协议。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了当地发改部门的备案证明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批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并取得了当地国土部门的合规证明,项目用地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确定性。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2016年 2015.12.31/2015年 2014.12.31/2014年 流动比率(倍) 3.65 3.14 3.22 速动比率(倍) 2.93 2.61 2.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0.65% 2.99% 2.90% 资产负债率(合并) 18.10% 21.77% 22.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7 3.96 4.24 存货周转率(次) 5.16 7.52 6.2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971.37 17,729.50 17,262.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880.76 - 1,248.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03 1.69 1.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9 0.25 -0.1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10% 0.13% 0.15%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201.84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3,068万股普通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额不超过3,068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所持股数 持股比例 所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黄晖 3,713.98 40.36% 3,713.98 30.27% 2 萧锦明 1,608.69 17.48% 1,608.69 13.11% 3 左笋娥 745.34 8.10% 745.34 6.07% 4 瀛海投资 420.00 4.56% 420.00 3.42% 5 量科高投 360.00 3.91% 360.00 2.93% 6 左贵明 337.96 3.67% 337.96 2.75% 7 刘浪宇 325.49 3.54% 325.49 2.65% 8 曹玲杰 310.24 3.37% 310.24 2.53% 9 左娟妹 310.24 3.37% 310.24 2.53% 10 左美丰 232.68 2.53% 232.68 1.90% 11 达晨创泰 205.00 2.23% 205.00 1.67% 12 达晨创恒 200.00 2.17% 200.00 1.63% 13 达晨创瑞 195.00 2.12% 195.00 1.59% 14 黄修成 100.68 1.09% 100.68 0.82% 15 中新乔咨询 73.36 0.80% 73.36 0.60% 16 杜耀武 63.18 0.69% 63.18 0.51% - 本次拟发行流通股 - - 3,068.00 25.00% - 合计 9,201.84 100.00% 12,269.84 1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系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声学产品、数据线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先进制造企业。公司以各类型微细通讯线材、耳机产品的设计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实现声学通讯、数据传输等功能的零组件。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型智能终端产品、数码音视频电子产品和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耳机用微细通讯线材为代表的各类电声产品、数据线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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