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1]张家港行(002839)新股发行介绍
张家港行(002839)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18,076万股 市 盈 率14.6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询价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对象 发行价格4.37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5.4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12,66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1月12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7年1月12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1月16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1月16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2,089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3,370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9,651,7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1月12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1月1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1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7年1月16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39‖,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外,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补充运营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本行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面对本行所服务地区经济的发展,为更好地服务本地经济及“三农”,本行需要不断增强本行的业务创新能力和金融综合服务能力,还需要增强本行的风险抵抗能力,从而对本行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加大对社区金融投入力度,扩大业务范围及业务规模; (二)拓展金融市场类业务规模; (三)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投入力度,打造更宽广的金融服务平台; (四)增加对营业部、分理处等分支机构的投入; (五)提前储备新型业务所需的新设资金; (六)加大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业务安全、高效运行; (七)其他资金安排。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本金,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对本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6月末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利息净收入(万元) 90,822.45 199,968.29 209,802.63 193,36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3,322.70 67,300.97 73,099.60 100,259.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22,597.62 53,958.08 67,328.56 95,349.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1 0.45 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1 0.45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3 0.41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3 0.41 0.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3.01 4.86 -2.14 -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9.92% 12.38% 18.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1% 7.95% 11.40% 17.57% 项 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总资产(万元) 8,734,419.47 8,235,364.76 7,197,022.51 7,257,039.72 存款余额(万元) 6,502,749.53 5,638,650.58 5,332,013.03 5,131,051.80 贷款余额(万元) 4,119,564.06 3,984,895.49 3,829,988.21 3,625,647.74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711,071.31 702,731.09 634,009.40 547,145.24 每股净资产(元/股) 4.37 4.32 3.90 3.3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37 4.32 3.90 3.36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行股份总数为162,676.6665万股。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76万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3】43号),同意本行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将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SS)、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SS)、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SS)、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和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分别持有的股份2,367.4831万股、2,333.8902万股、296.1509万股、233.0817万股、123.3962万股和68.5535万股(合计5,422.5556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按本次发行上限的10%计算),若本行实际发行A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54,225.5555万股,则上述国有股东应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份数量低于本次已划转的5,422.5556万股,二者相抵后的差额部分待股份公司发行A股结束后,按照相应持股比例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自动回拨给上述国有股东。 本次发行股数为18,076万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情况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797.8372 9.0965 14,008.6406 7.7502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4,782.8660 9.0873 14,782.8660 7.7528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4,587.8660 8.9674 13,809.8675 7.6402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8,070.6660 4.9612 8,070.6660 4.2326 江苏联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901.7478 4.2426 6,901.7478 3.6196 张家港市锦丰镇资产经营公司 4,812.1020 2.9581 4,812.1020 2.5237 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 4,784.8254 2.9413 4,784.8254 2.5094 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851.0768 1.1379 1,752.3554 0.9695 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 1,456.8660 0.8956 1,456.8660 0.7641 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 1,456.8660 0.8956 1,456.8660 0.7641 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 1,456.8660 0.8956 1,456.8660 0.7641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56.8660 0.8956 1,379.1686 0.763 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71.2820 0.4741 730.1481 0.4039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28.4900 0.2634 405.6378 0.2244 自然人股东 85,060.4433 52.2880 85,060.4433 44.6098 其中员工股东 16,159.9142 9.9338 16,159.9142 8.940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1,807.6000 1.0000 社会公众股东 - - 18,076.0000 10.0004 合 计 162,676.6665 100.0000 180,752.6665 100.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业务、个人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业务,各业务之间互为补充,密切配合,构成本行的业务体系。 (一)公司业务 本行公司业务以本地企事业单位为服务对象,是本行的基础业务,构成本行利润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本行公司业务坚持有效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营销方式,巩固现有优质客户,发展和培育新的优质客户,加强公司业务产品创新,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推动本行公司业务高速、健康的发展。 1、客户基础 本行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张家港市内,活跃、快速发展的地域经济,为本行拥有广泛、稳定的客户群体奠定了基础。在客户发展及培育模式上,本行通过分层管理、上下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各类优质目标客户,着力拓展和培育对本行忠诚度高、贡献度高的核心客户群。 2、产品与服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公司存款、公司贷款、中间业务等。 3、市场营销服务体系 本行是张家港市最大的一级法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决策体系扁平化,授信审批便捷、高效,构成本行市场营销服务体系的主要特色。 总行负责制定公司业务的发展战略、计划和营销方案,公司金融部是总行组织营销拓展的职能部门,在加强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建立统一高效、分层营销、对等服务的营销平台与服务体系。各分支行负责实施总行制定的计划,开展营销活动。根据总行市场拓展的整体战略与要求,以及所辖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与特色,因地制宜地制订本分支行的市场营销计划,并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