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庆洪先生、严壮立先生、合先庆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3,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086%。上述人员所持股份均来源于本计划。
●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因个人资金需求,以上人员拟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按规定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25%的范围内实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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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