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创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三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华三期”)、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融科”)、苏州启明融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融盈”)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7,348,051股减少至6,675,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0215%减少至10.0125%;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启明创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启华三期、启明融科、启明融盈的出具的《关于减持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启明创智
名称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启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7日
合伙期限至2011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幢203室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的企业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启华三期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三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启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5日
合伙期限至2017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3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启明融科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启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6日
合伙期限至2017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3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启明融盈
名称苏州启明融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启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0日
合伙期限至2017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30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3号楼111-68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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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述表格中比例为数据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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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比例为数据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