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 编号临2022-11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12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披露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披露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中证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