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期限(印花税优惠政策2020减半征收)
1、印花税申报期限
还是去税务补充申报吧,如果查帐时看出来了,是会交罚款及滞纳金,我是那里不重要,只要能依法纳税,合法纳税就OK。
2、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
印花税的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扩展资料
按政策规定,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有三种按合同自行贴花;汇总缴纳;核定征收。
下面是具体的操作和对应的账务处理
1、按合同自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由合同书立人在合同书立或领受时自行贴花。
纳税人在购入税票时作账,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书立合同贴花时作账,借税金及附加贷预付账款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此时,作账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不得超过1个月。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汇总缴纳印花税,每月计提印花税时,作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
3、核定征收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每月计提印花税,作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3、印花税的申报期限有没有明确规定
是按照每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对这块的审核税务机关管的很松,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
4、印花税申报表上的税款所属期限是什么意思?
税金都是按月申报的,税款所属期限的意思就是你申报的是哪个月的税金,如果你在11月初申报,那就是10月份的税金,即本月税金在次月月初申报。
5、2019最新印花税税率政策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作为性子最冷淡的税种,它虽然只是小税种,却难倒了无数英雄好汉。
税率各有不同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账簿
1)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印花税)。
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
经历几多减免
除了国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税立法,对于印花税的减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18年5月就对印花税有过减免政策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厦税〔2018〕27号)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管征实际,对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二、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三、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15%-70%。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包含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范围。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中关于批发业或批发为主、零售业及外贸等三种业务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的规定废止。
这次相比于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调整批发业务、零售业务和外贸业务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具体如下1.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60-80%调整为25-70%;2.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30-70%调整为25-70%;3.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80-100%调整为15-7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注意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
6、现在附加税减半征收。具体什么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当于只收一半的税费)
希望对您的问题有帮助,谢谢。
7、2019年小微企业的印花税、附加是免征收了吗?
印花税没有减免,只是实收资本印花税减半征收
附加税月销售额小余10万(季度申报的小余30万)免征增值税,相应的附加税也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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