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资金(资金拆借什么意思)
1、资金拆借的原则
资金拆借的原则主要有四个一是同业参与原则;二是平等互利原则;三是短期使用原则;四是按期归还原则。
1、同业参与原则 作为资金拆借的市场,应坚持金融同业参与的原则,参与资金拆借的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平等互利的原则 参加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愿、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在交易中,融通双方都必须自愿协调、自主成交、互惠互利。 3、短期使用的原则 资金拆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在使用上必须符合临时性余缺调剂的特征,主要应用于解决短期性的资金急需。对于违背短期使用原则,任意改变资金用途的一方,拆出行和市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裁和处罚。
4、按期归还的原则 资金拆借双方必须恪守信用,维护各自的信誉。拆入行必须保证按期归还本息,不得借故拖延占用。拆借资金一般不予展期,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方可按协议加收罚金和罚息,罚金一般按月3‰计算,罚息多按20%计算。
2、企业之间可以互相拆借资金吗?
企业间的资金来往使用民法,要公平合法,不能扰乱金融秩序
3、什么是拆借资金比例指标?
拆借资金比例是衡量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及其程度的指标之一。
根据监管要求,拆入资金比率不高于4%,
拆出资金比率
不高于8%
。
4、从关联方拆借资金是合法的吗
企业之间不能否相互拆借资金,过去都是从金融管理秩序角度讲的,据说这样做扰乱金融,所以不允许。1993年公司法施行以来,这种看法也没什么改变。合同法借款合同由于并没有明确借款合同的出借人只能是银行,所以就有了企业之间到底能否相互拆借资金的借款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企业无外两种,一种法人,一种是非法人。企业法人都有自己的章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能不能将企业的资金借与他人使用,要看该企业法人的章程是否允许。,企业法人借入资金章程都是允许的,不论向谁借都可以,企业法人借出资金,董事长、执行董事、厂长、经理是没有这个权限的,如果企业是公司的话,那么企业法定代表人将公司的资金借与他人使用,就属于违章挪用,是要受到责任追究的。企业法人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是事实不能、客观不能,所以合同法第50条规定它不属于合同法第52条的各种无效合同。说是相对无效或者效力未定的合同都可以,只是没什么实际意义。有意义的是出借方可以根据公司法、章程主张无效,提前追回借款,并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法人,特别是公司,只要不是银行,过去不能出借资金,现在有合同法就是更不可以的事情。活口只在合同法第52条上,出借资金符合章程、履行了必要的表决批准手续的,那就是有效的。
非法人企业看起来问题似乎更简单一些,实则不然。因为非法人企业里论简单,只有一个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简单,因为法定代表人、业主都是说了就算的。合伙企业里执行合伙有没有权力出借企业资金,也要看合伙协议是不是允许、允许的话,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一般而论,企业之间是不能相互拆借资金的。这并不意味着法院还可以象从前那样,对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法复〔1996〕15号批复有认定合同无效和处罚的司法权。
5、同业拆借是什么意思?
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我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活动。
6、企业拆借资金是什么意思
非国家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违反国家关于金融监管的规定而相互出借资金的行为。
7、为什么法律不允许企业之间拆借资金
逃脱国家监管
扰乱金融秩序
股票入门教程
- 中国电科股票 中国电科股票600990
- 中国铝业股吧 中国铝业股吧股票行情分析
- 三六零股吧 三六零股吧千股千评
- 荣华实业股票 荣华实业股票股吧
- 恒大集团和碧桂园谁大 恒大地产与碧桂园地产哪
- 恒瑞医药股吧 恒瑞医药股吧分析讨论社区
- 300570太辰光股票 太辰光股吧东方财富
- 300504股票 天邑股份(300504)股票价格
- 300563股票 300563股票股吧
- 300554三超新材 300554三超新材目标价
- 四川长虹股票股吧 四川长虹股票股吧资金流向
- 拓中股份股票 拓中股份做什么的
- 中科曙光股票股吧 中科曙光股票股吧东方财富讨
- 中日韩自贸区概念股 中曰韩自贸区
- 今日钢材价格表 涟钢今日钢材价格表
- 剑南春股票 剑南春股票分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