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三板挂牌条件(企业挂牌新三板条件)
1、新三板的上市条件?
一、新三板的上市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涪袱帝惶郜耗佃同顶括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挂牌前总股本不低于500万股。
6、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7、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上市
1、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相关概念
(1)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
(2)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
2、新三板的挂牌条件有哪些
新三板的挂牌条件包括
1.存续满两年
2.主营业务突出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6.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3、新三板挂牌条件是什么?新三板挂牌条件有哪些?
股票挂牌
2.1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2.2 申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报。
2.3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挂牌申请文件审查后,出具是否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2.4 申请挂牌公司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挂牌手续。
申请挂牌公司应当在其股票挂牌前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签署挂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2.5 申请挂牌公司应当在其股票挂牌前依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
2.6 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2.7 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应当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
2.8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2.9 股票解除转让限制,应由挂牌公司向主办券商提出,由主办券商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确认后,通知中国结算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4、新三板的挂牌条件有哪些?
新三板的挂牌条件包括
1.存续满两年
2.主营业务突出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6.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5、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罗俊荣律师,专注于企业新三板挂牌辅导,企业资本法律顾问,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领域。了目前新三板挂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答案如下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指出“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2.1条规定,股份公司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申请挂牌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相关内容详见《业务规则》第二章关于股票挂牌的相关规定。
6、新三板创新层进入条件?
创新层进入条件挂牌进入创新层;
财务条件(三选一)
最近2年净利润均≥1000万+净资产收益率≥8%+股本2000万;
最近2年营收平均≥6000万+年均复合增长率≥50%+股本2000万;
挂牌即做市+6家做市商+库存股均来自于定向发行+定向发行市值≥6亿+股本5000万;
财务条件发行后满足;
股权分散度发行后满足;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设立合格董秘。
融资条件挂牌定向发行≥1000万。
7、新三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有持续的经营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公司在挂牌前两个年度出现连续亏损,可能影响挂牌。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例如公司章程仅仅是摆设,未能得到执行等。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公司成立、出资、增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公司股权明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潜在的法律纠纷。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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