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90天只能减持百分之一吗(大股东减持为借壳

股票入门 2023-01-13 11:30www.16816898.cn炒股票新手入门
  • 持有超过百分之五的大股东六个月不得减持吗
  • 减持新规对哪些人有影响
  • 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减持有规定吗
  • 大股东减持规则
  • 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利空
  • 大股东减持目的是什么?后期股价会涨或者下跌
  • 大股东减持与重组有关吗
  • 1、持有超过百分之五的大股东六个月不得减持吗

    可以直接去银行开户交易,您可以先比较下哪个银行的费用,平台好,再做选择,顺便说下,现在黄金价位过高,纸黄金进场或者轻仓,或者再等回调,欢迎交流!

    2、减持新规对哪些人有影响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
    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
    打个比方,你持股4.99%,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
    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
    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
    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这个才是大招,是最大的利好!
    最主要受益的还是去年6月之后定增的公司,本来马上就解禁,可以全清掉,这一搞就只能卖一半了!
    去年全年定增规模高达1.7万亿,其中大股东参与的锁定3年,今年不用考虑;机构只锁1年,马上就解禁了;再加上前几年定增、马上解禁的大股东,今年的解禁规模高达一万多亿!新规12个月内只能卖一半,相当于接近万亿的解禁筹码不让卖了!(具体数据等待专业机构来统计)
    5.协议转让中单个受让方受让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
    这个之前也是漏洞,持股5%以下就不算大股东了,可以随便卖,算是变相减持的一条路,这个漏洞也被堵上了!
    6.细化披露要求在减持实施的15日前公告减持计划,披露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在减持时间或数量过半时,公告减持进展;在减持实施完毕后,公告减持结果。
    提前15天公告,这个规定之前就有,这次是多了一个事中公告,即时间或数量过半时的公告,用处不大,但散户多知道一些信息,还是有好处的!
    7.所有符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即《实施细则》发布日起,持股5%以上股东和控股股东、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均应遵守细则的减持规定。
    这个才是狠招,周五放消息出来,周六直接关门打狗,还没跑的大股东、小股东、机构们,节后想跑也跑不了啦!
    三种减持方式新老对比
    我们先来看下几种减持方式的新老对比
    01
    1、协议转让
    旧规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
    1.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3.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新规新增内容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
    1.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
    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022、大宗交易
    旧规无
    新规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
    033、集中竞价
    旧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新规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
    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我们看一下交易所出的细则
    1、覆盖对象
    以前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有所规定,现在扩大到了IPO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以及通过非公开发行(定增)持有股份的股东
    2、集中竞价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3、协议转让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大宗交易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解读
    1、覆盖对象扩大到了PE机构,定增机构。这些机构不能以后一卖了之套现走人了。定增限售期满了也只能卖一半,流动性大减。
    对于一级市场的私募股权基金而言,项目估值要往下调整了。
    2、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6个月内不能转让,而且规模限制在2%。现在很多大宗交易都是打折接货后在后面几个交易日连续集合竞价在市场上抛售获利的。这样一来大宗交易受影响太大。持有6个月股价都不知道到哪儿去了,谁还敢买?
    3、对大股东和特定股东而言,相当于股份的流动性大大降低。这样,银行对这些股票质押的就要重新评估,调整质押率了,可能会要求质押更多股份。股票质押的质押率会降低。
    4、上市前各种代持会增加,大家都把股份分散到5%以下,你代持我,我代持你,互利互惠,坚决不当“特定股东”。
    5、如果不算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话,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一年只能减持4%。对大股东而言,如果是30%的控股比例,光减持完就要7年多….
    6、对PE而言,持股10%肯定不合算了,还不如每个都持股4.9%,这样悄悄地走,谁都管不了..

    3、持股比例5%以下股东减持有规定吗

    没有特别规定

    4、大股东减持规则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5、大股东减持是利好还是利空

    大股东减持解读为偏利空,股票市场的投资原理是当投资者看好某公司未来发债前景的,可以买入该公司股票,待公司盈利后,获取公司分红。大股东既然减持公司股票,说明大股东有可能发现更好的投资项目或者长期不看好公司股价的上升空间,基于此两点出发大股东减持偏利空

    6、大股东减持目的是什么?后期股价会涨或者下跌

    大股东减持有目的有以下两种说法
     一、避税说“少股东”半价接棒
    海特高新今日公告称,9 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再春通知,其与子李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559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016%)转让给李飚,每股转让价格为10.05 元,为公司最新股价的49%。
    股权转让完成后,李飚将持有公司18.99%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再春为第二大股东。公司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确立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稳定公司股权结构。
    就在前一日,仁和药业公告,其控股股东仁和集团于9月9日与境内关联自然人杨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持有的1.5亿股公司股票。转让价款为每股2.86元,为公司最新收盘价的50%。
    杨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仁和集团董事长杨文龙之子。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文龙持有仁和集团73.11%股权,仁和集团持有公司44.54%股权,杨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仁和药业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仁和集团持有公司29.40%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潇持有公司15.14%股权。就此次转让原因,公司同样简单表示,系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几乎如出一辙的是,之前潜能恒信“少东家”亦是半价受让股权成为公司二股东。潜能恒信控股股东周锦明将其所持的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转让给其子周子龙,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仅为11.93元,为最新收盘价的49%。
    集中在9月份,多家民企的“少东家”纷纷出场,子承父业,均是半价受让,且口径又是惊人的一致,其背后出于什么目的?
    有不少市场人士认为,“半价”转让股权或存在为避税考虑的因素。而为了堵上这种避税的漏洞,国税总局不久前颁布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构建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的长效机制。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份文件如落到实处,将增大股权转让避税的难度。”

     二、套现说利好之前蹊跷转让
    与上述较“单一”的转股动机相比,万昌科技家族内部的股权转让或能看清另一番端倪。
    8月21日,万昌科技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以29亿元的交易总价买入北大之路100%股份。本次交易后,万昌科技将转型生物医药,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未名集团,实际控制人也易主他人。方案一出,公司股价连续8个涨停,最新收盘价达到40.92元。
    ,就在预案公布前一天,万昌科技控股股东高宝林与其母亲王素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素英将其持有的公司2142.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22%)全部转让给高宝林,价格为每股8.33元,理由是家族内部持股调整。
    复牌前蹊跷的股权交易不得不令人生疑。据悉,股权转让前第一大股东高宝林可流通股825.94万股,限售股2477.82万股;第二大股东王素英所持2142.60万股为流通股。转让后,高宝林所持流通股为2968.5万股。
    “今年万昌科技业绩递增背后是,公司大股东解禁即将期满,控股股东‘易主’更方便套现,又可以享受股价上涨机会。”某投资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与此,除万昌科技外,报喜鸟的股权转让则颇显几分资本运作的味道。公司控股股东报喜鸟集团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7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价为4.48元每股。受让方吴婷婷、吴真生、陈一帆均为报喜鸟集团的关联人,其中吴婷婷系公司董事长、报喜鸟集团董事长吴志泽之女,吴真生系报喜鸟集团监事、上市公司原董事,陈一帆系报喜鸟集团总经理、上市公司原董事陈章银之子。
    有投行人士认为,就此次协议转让,从报喜鸟集团的股东层面来说,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需要后续用其他的交易来对部分股东进行补偿;,目前整个服装行业普遍不景气,在转型的完成交班也是惯常操作。原标题民企家族内部低价转股 或为避税或为套现。

    7、大股东减持与重组有关吗

    无关,大股东减持是因为对股价后市没有信心,本源是对公司业绩没有信心,所以减持套现。而重组对于公司是利好,优质资产置换和注入都属于重组范畴,所以大股东减持和重组关系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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