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融资与(再融资债券)

股票入门 2023-01-13 11:33www.16816898.cn炒股票新手入门
  • 债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的区别,谁能详细介绍下啊
  •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一样么
  • 债券融资和信贷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 政府再融资债券需要向人大报告吗?
  • 上市公司如果在证券市场再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 公司再融资方案里,增发包括定向增发吗?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吗?
  • 1、债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的区别,谁能详细介绍下啊

    债务融资就是发行企业债券或者借款,这样的融资方式好处是不丧失企业的股份,也就是企业的管理权,但是融资的成本比较大,利息负担重;
    债权融资就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这样的好处是融资成本低,但会丧失企业的部分控制权

    2、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融资的范围更为宽泛,是与股权融资相对应的一种融资方式。债券融资只是债权融资的一种,他是一种标准化可转让的债权融资方式,另外,包括信托融资,P2P融资,甚至银行贷款,高利贷都是债权融资的方式之一。

    3、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一样么

    债权融资的范围更为宽泛,是与股权融资相对应的一种融资方式。债券融资只是债权融资的一种,他是一种标准化可转让的债权融资方式,另外,包括信托融资,P2P融资,甚至银行贷款,高利贷都是债权融资的方式之一。

    4、债券融资和信贷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金的部门。债券融资和信贷融资不同之处在于:
    (1)资金的需求者不同。在我国,债券融资中政府债券占有很大的比重,信贷融资中企业则是最主要的需求者。
    (2)资金的供给者不同。政府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吸收资金的渠道较多,如个人,企业与金融机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而信贷融资的提供者,主要是商业银行。
    (3)融资成本不同。在各类债券中。政府债券的资信度通常最高,人企业、大金融机构也具有较高的资信度,而中小企业的资信度一般较差,因而,政府债券的利率在各类债券中往往最低,筹资成本最小,大企业和大金融机构次之,中小企业的债券利率最高,筹资成本最大。与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相比。债券发行者为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其债券利率通常要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相比,资信度较高的政府债券和大企业、大金融机构债券的利率一般要低于同期贷款利率,而资信度较低的中小企业债券的利率则可能要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此外。有些企业还发行可转换债券、该种债券可根据一定的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灵活性较大,所以公司能以较低的利率售出,而且,可转换债券一旦转换成股票后,即变成企业的资本主,企业元需偿还。
    (4)信贷融资比债券融资更加迅速方便,例如,我国企业发行债券通常需要经过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报批等程序,同时还要作一些印刷、宣传等准备工作,而申请信贷可由借贷双方直接协商而定,手续相对简便得多。通过银行信贷融资要比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所需的时间更短,可以较迅速地获得所需的资金。
    (5)在融资的期限结构和融资数量上有差别。一般来说,银行不愿意提供巨额的长期贷款,银行融资以中短期资金为主,而且在国外、当企业财务状况不佳、负债比率过高时,贷款利率较高湛至根本得不到贷款,而债券融资多以中长期资金为主。因此,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筹集的资金通常要比通过银行融资更加稳定,融资期限更长。
    (6)对资金使用的限制不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一般可以自由使用,不受债权人的具体限制,而信贷融资通常有许多限制性条款。如限制资金的使用范围、限制借人其他债务、要求保持一定的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等。
    (7)在抵押担保条件上也有一些差别。一般来说,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信用良好的企业债券大多没有担保,而信贷融资大都需要财产担保,或者由第三方担保。

    5、政府再融资债券需要向人大报告吗?

    政府在融资债券需要向人大报告吗?政府在融资债券的时候,必须要跟人大进行申报,如果没有申报的话,说明他是不合规的。

    6、上市公司如果在证券市场再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证监会网站4月16日公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在发行程序上,《办法》有了明显的简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获得核准后的6个月内有自行选择发行时机的权力;二是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允许发行人和特定投资者双向自主选择,并可自行配售股份;三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可走简易审核程序。
    我们认为,证监会在股权分置改革即将满一周年之际出台再融资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在于向市场表明股改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和管理部门对于股改今年能够成功完成的信心;另一方面,在于兑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先完成股改公司可优先再融资的承诺,并以此来进一步推动后续的股改进程。
    《办法》的征求意见已经得到了市场的正面回应,为了尽力消除恢复再融资和之后的新老划断对市场的负面影响,管理部门在扩容步骤上提出了分三步走思想,即: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另外,在资金扩容方面提出了“加快已获批准 QFII 额度的发放,在必要时可以考虑进一步增加 QFII 额度;推进商业银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加快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推动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增加直接入市比例;择机恢复投资者资金申购股票制度;开展基金公司专项理财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非常具体的措施。这一切都充分显示出管理部门对于市场稳定的高度重视。
    苏宁此次再融资的金额达到12亿元,比原本预计的要多出4亿多元
    每个公司可能各有新闻描述,想找集中的网站有点难,你想要什么公司的可以自行搜索。

    7、公司再融资方案里,增发包括定向增发吗?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吗?

    可以参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分类。其中增发就指的是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的规范说法是非公开发行股票。至于可转债,形式上是债权性融资,实质上倾向于作为股权类。现在还有发行优先股,形式上是股,实际可以归为债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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