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控股权转让(美盛文化控制权转让)
1、股权转让如何做税收筹划?
为了能够做好股权转让税收筹划,就需要明白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种有哪些,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增值税。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这种股权转让是无需缴纳增值税的,另一种是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这种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转让主体的不同来区别的。需要明白的是如果转让方是个人,那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境内企业,则由转让方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并且是以股权转让价将去股权成本价后的差价来纳税。如果企业作为公司股东并做股权转让,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按着月度、季度预缴,年度汇总缴纳,因为不需要受让人代扣代缴。
3、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那么根据相关固定,应有转让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让方是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应纳税额是以股权转让价款减去取得股权是的原值和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4、印花税。根据相关规定,交易合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并且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需要明白的时股权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书面合同,并且印花税没有代扣代缴义务,税率为万分之五。
2、求教,把股权转让给自己控股的公司,是否需要缴
一、如果直接做股权转让,由你作为出让人、控股的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纳税取决于股权转让款在扣除取得股权时的支出有没有所得,如果有则需要纳税所得税。无论是否有所得,均需缴纳印花税。
二、考虑到你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一定的税务筹划,通过股权支付的途径实现纳税递延,在一定期限内不用纳税。最主要是就是控股的公司购买股权不用现金支付,而是用股权作为支付,你将再获得一部分控股公司持有的某公司股权。
3、ipo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将股权转让给子女,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了么
应当是发生了变化。
4、股权转让协议已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转让,出让方反悔后侵占公司权利?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伪造他人签名、侵占他人股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侵占股权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近年来,伪造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工商变更股权登记,已成为控股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典型行为。伪造他人签名、侵占他人股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侵占股权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个典型案例娄底九华股权案
2009年2月,陈某和兰某合伙组建了娄底市九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中陈某出资800万元,占公司股份80%,并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兰某出资200万元,占公司股份的20%,任公司董事,二人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陈某与妻子张某在兰某不知情的状况下,以伪造兰某签名的方式伪造《娄底市九华混凝土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东会议决议》等资料在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将兰某20%的股权变更为由张某持有。
2011年4月,兰某得知自己股权被转让后,向娄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确认其股东资格。娄星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伪造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确认原告兰兰为娄底市九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合法股东。
兰某认为陈某夫妇合谋侵占自己的资产,严重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陈某夫妇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娄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说,在兰某与陈某一案中,法庭的主张都在判决书上有详尽体现。该案是否有刑事的成分,该负责人表示,欢迎法律界专业人士探讨。
两个值得关注的司法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伪造签名、变更股权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两个与之有关的司法文件值得关注,分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关于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等手段非法占有股东股权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的批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批复的意见》)和《公安部经侦局关于对非法占有他人股权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问题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批复的意见》规定“根据刑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股份属于财产。采用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占有他人依法享有的股份,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有关非法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规定。”该规定明确肯定了股权可以作为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的犯罪对象。
《工作意见》规定“近年来,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就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采用非法手段侵占股权,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问题请示我局。…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书面答复我局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上述两个司法文件尽管效力不高,也备受一些法律人士的质疑(提出异议的法律人士认为股权并非公司的财产,所以侵占股权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多以此作为指导意见办理类似案件,这类案例在司法实践中也多以职务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在有相关司法文件予以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除非有更充分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书面答复”是难以否定的,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伪造他人签名、侵占他人股权的行为将被定性为职务侵占。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5、文化整合决定购并是否成功--中信并购广发案关键
这场谁也不相让的股权之争,结局如何自然吊足了市场胃口。如果中信证券真的如愿以偿,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入主广发,两大国内顶尖券商的合并效果势必又成为一个引人猜想的话题。 文化整合一直被视为企业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而“两者文化 中行抵债资产网上营销咨讯尽在华夏近视网新浪彩信 幽雅个信大奖新浪iGame免费抽 截然不同”也是广发证券员工坚决反对中信收购的最大理由之一。 从国际企业并购的经验来看,文化整合确实决定着购并是否成功。 我们先来看成功的例子。美国的思科系统公司是购并成功的一个典型。在过去的9年多时间里,思科成功地收购了80多家大大小小的公司,最繁忙的时候曾在10天内吃掉4家公司。成功的收购策略推动了思科的高速成长,使其先后超越英特尔和微软等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并赢得“并购发动机”的美誉。思科认为,并购得以成功主要得益于整合,尤其是企业文化的整合。被收购对象的企业文化是否与思科融合,甚至成了思科掌门人钱伯斯五条兼并“经验法则”之一。 不过,从国际经验来看,文化整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失败于文化整合的购并案例并不鲜见,甚至比成功的例子还要多。德国电信就经历过因文化冲突带来的麻烦。德国电信与法国电信和意大利电信的合资公司经营失败了,后来又买下其第一个美国公司VoiceStream,但因为德国电信管理者不能使双方文化融合,缺乏进行跨国并购的关键机能,现在VoiceStream的价值还不及当初德国电信320亿美元购买价格的一半。 根据科尔尼公司对1988年至2000年的1345起并购事件的调查显示,在所有合并或收购的案例中,有近60%的公司股东收益率无法提升。如今,总体失败的比率有明显下降趋势,目前徘徊在50%左右。研究发现,并购成功与否,不仅仅依靠被收购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而在更大程度上依靠购并后的整合,尤其是人员整合与文化整合,购并失败的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注意购并后的整合。 回头看中信与广发的企业文化,广发方面认为,广发的文化与中信迥然不同,一是中信的独特优势在于其母公司中信集团的背景和实力,而广发的成长是中国资本市场从小到大、从幼稚走向成熟的一个缩影;二是中信的企业文化是“对结果负责”的文化,内涵不是很明确,而广发企业文化具有完整的体系,员工认同度高。相反,中信非常看好广发,认为两者之间既具有非常好的共性,个性互补,合作基础非常好。
6、美盛文化股票昨天资金净流入多少
1、美盛文化(002699)在2016年5月27日资金净流入9162万元。
2、资金净流入( capital inflo)是一个金融学术语,与其相对的是资金净流出,它们用来描述资金流向的,举个通俗的例子,一个水池有一个进口,一个出口,假设进口流入1立方的水,出口流出2立方的水,相对于水池来说,水净流出1立方,反之水净流入1立方。资金净流出的计算公式流入资金-流出资金,如果是正值表示资金净流入,负值则表示资金净流出。上涨时的成交额计为流入资金,下跌时的成交额计为流出资金。
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文化企业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699),目前公司市值超过200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杭州,在欧洲、美国、香港、北京、上海、杭州、内蒙古等地拥有20余家分子公司。公司创建于2002年6月,注册资本44600万元,现有员工2000余人,主要涉足影视动画制作、动漫衍生品研发生产、媒体广告、游戏、演艺、教育等领域,
7、法院拍卖某银行一股东的股权,拍卖成功后,拍的到人却被告知该股权已失效
理论上这个不利后果不应该由你承担。
1、不在银行在公告前是否正式通知过法院或原股东,如果仅有公告,未履行通知手续,有机会主张公告中的限制条款无效,要求享受新主体的股东身份。
2、如果做不到1,那就是法院在拍卖时有问题,要么是隐瞒了拍卖标的情况,要么是构成重大误解,可以考虑要求解除这个合同。
情况特殊,无论哪个方法都会比较复杂,建议尽量收集材料找律师研究后有针对性提供帮助,这种案情,在网上咨询解答,恐怕是解决不了的。
###########################################################################
律师提示
网上咨询的判断仅是依据咨询者提供的内容所作的分析,供参考。案情复杂的,最好找律师面谈研究处理。
因时间精力有限,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拨打,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
股票入门教程
- 中国电科股票 中国电科股票600990
- 中国铝业股吧 中国铝业股吧股票行情分析
- 三六零股吧 三六零股吧千股千评
- 荣华实业股票 荣华实业股票股吧
- 恒大集团和碧桂园谁大 恒大地产与碧桂园地产哪
- 恒瑞医药股吧 恒瑞医药股吧分析讨论社区
- 300570太辰光股票 太辰光股吧东方财富
- 300504股票 天邑股份(300504)股票价格
- 300563股票 300563股票股吧
- 300554三超新材 300554三超新材目标价
- 四川长虹股票股吧 四川长虹股票股吧资金流向
- 拓中股份股票 拓中股份做什么的
- 中科曙光股票股吧 中科曙光股票股吧东方财富讨
- 中日韩自贸区概念股 中曰韩自贸区
- 今日钢材价格表 涟钢今日钢材价格表
- 剑南春股票 剑南春股票分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