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有哪些(合同法解
1、电大 本科 合同法 简答题 一般法定解除权发生的事由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能够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几种?不可抗力算吗?
法定解除权情形如下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可单方行使 解除权的法定事由有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4、什么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适用是非常严格的,否则合同效力将大打折扣,暂时没找到合同法94条以外其他有关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法律规定。
个人理解,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合同法定解除权,而是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不定期而产生的约定解除权。
5、债权属于(A请求权 B人身权 C 财产权 D相对权 E绝对权)
财产权
6、债权指的是什么
别人欠了你的钱,可以说成,别人欠了你债。
你有权利找他要回这些钱,所以叫债权。
而他有义务还你这些钱,所以叫债务。
对你而言
你欠别人钱,那叫债务。
别人欠你钱,那叫债权。
7、债权性质是什么?
对人权和相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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