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最后集合竞价(港股开盘集合竞价规则)
1、港股有么有集合竞价,如果夜晚我挂一个较高价的单,第二天是以开盘价成交还是以我挂的单成交?
开市前时段可细分为四个小时段,第一时段由上午9时30分至上午9时45分,为输入买卖盘时段;第二阶段是由上午9时45分至上午9时50分的对盘前时段,期间交易系统只接受竞价盘,而且已输入系统的买卖盘不得修改或取消;第三阶段是由上午9时50分至上午9时58分的对盘时段,每一只证券的最终参考平衡价格会在此段时段内厘定,买卖盘会以其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第四阶段是由上午9时58分至上午10时(早市持续交易时段开始)期间的暂停时段
2、港股为什么会在收盘后几分钟内巨量成交
现在港股在16:10分收市,16:00到16:10这段时间是集合竞价,为了避免某些股票在最后一分钟被操控,相对来说十分钟的时间更难操纵,所以最后一根柱子比较高。
3、港股是以集合竞价方式开盘吗?如果有,集合竞价时间是多少?
我知道~我举手!!开市前时段可细分为四个小时段,第一时段由上午9时30分至上午9时45分,为输入买卖盘时段;第二阶段是由上午9时45分至上午9时50分的对盘前时段,期间交易系统只接受竞价盘,而且已输入系统的买卖盘不得修改或取消;第三阶段是由上午9时50分至上午9时58分的对盘时段,每一只证券的最终参考平衡价格会在此段时段内厘定,买卖盘会以其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第四阶段是由上午9时58分至上午10时(早市持续交易时段开始)期间的暂停时段。HO~HO~
4、港股集合竞价规则有哪些
本人从事通信行业,已个人经验,电子硬件技术相对稳定持久,通信行业的收入与全行业的大背景是分不开的,比如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通信事业,通信的收入相对提高,过几年国家不发展通信了,估计这一行就不会很好混了。
不知能不能帮上你的忙?
5、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具体一点
投 资 者 买 卖 港 股 通 股 票 的 交 易 时 间 应 遵 守 联 交 所 规 定 , 即 交 易 日 的 9 : 0 0 至 9 : 3 0 为 开 市 前 时 段 ( 集 合 竞 价 ) , 其 中 9 : 0 0 至 9 : 1 5 接 受 竞 价 限 价 盘 ; 9 : 3 0 至 1 2 : 0 0 及 1 3 : 0 0 至 1 6 : 0 0 为 持 续 交 易 时 段 ( 连 续 竞 价 ) , 接 受 增 强 限 价 盘 。 撤 单 时 间 为 9 : 0 0 - 9 : 1 5 ; 9 : 3 0 - 1 2 : 0 0 ; 1 2 : 3 0 - 1 6 : 0 0 。 希 望 能 帮 助 到 你 。
6、港股集合竞价规则有哪些
本人从事通信行业,已个人经验,电子硬件技术相对稳定持久,通信行业的收入与全行业的大背景是分不开的,比如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通信事业,通信的收入相对提高,过几年国家不发展通信了,估计这一行就不会很好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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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香港股市交易制度
新浪财经讯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新的交易规则引入了异常波动停牌、特别停牌等多项机制和制度,并为股市T+0做准备。新规则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相关的业务细则将另行公布。
交易所方面表示,这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时刻,沪深证券交易所贯彻落实
《证券法》、夯实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推动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此次制定的新规则引入了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提供市价申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吸收并完善了在中小企业板行之有效的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制度、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和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等;明确了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引入特别停牌机制,并为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接口。
新的《交易规则》共分十一章,分别对交易市场、证券买卖、交易信息、交易行为监督、交易异常情况处理、交易纠纷、交易费用、纪律处分以及包括转托管、开盘价与收盘价、除权与除息等在内的其他交易事项,做出了详细规定。《规则》规定,债券、债券回购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转交易。同时规定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实行主交易商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新《交易规则》规定,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并规定不同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不同的有效竞价范围。其中,有涨跌幅限制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90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2001年8月31日发布的《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