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报告前瞻2025:行业热点专家观点与趋势预测概览

股票入门 2025-02-12 10:49www.16816898.cn炒股票新手入门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陈述

身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详细查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以独立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我们逐项核查,公司具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我们坚决支持公司的这一决策,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该方案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赞同,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切实可行,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发展状况、经营实际和资金需求等情况。该预案符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表示肯定,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适当性、合理性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论证。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坚决支持这一方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赞同,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也证实了这一点。我们对此表示肯定,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潜在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这些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这些措施有助于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此表示支持。

我们深信,公司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承诺严格遵循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核心理念,旨在全面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我们表示坚决支持,并赞同董事会将此议题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独立审阅后认为,该规划在制定及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不仅考虑到了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还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详细规划了未来的利润分配形式以及现金分红的比例,充分尊重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意见,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坚实的利益保障。

我们赞同公司提交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赞成董事会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我们认为此举有利于高效推进公司相关工作。该提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支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经我们审阅后认为,该规则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债券持有人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规则并未出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或情况,反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我们赞同公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赞成董事会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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