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损失税前扣除(企业股权转让成本如何

股票投资 2023-01-26 16:12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能税前扣除吗
  • 股权转让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 企业股权投资造成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 居民企业之间转让股权缴纳所得税吗
  • 股权转让移交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 股权转让损失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确认?
  •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能税前扣除吗

    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税收政策未对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做限制性规定,因此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当期据实扣除,不再受当期投资所得和转让收益限额内扣除的限制。但是实际工作中依然有不少税务机关沿用老税法的相关处理方法,要求企业的股权损失限额扣除,产生不少税企纠纷。
    税务总局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必然受到纳税人认同。虽然股权投资损失不再受限于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但根据此前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企业不能自行扣除,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转让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比较常见,价格不公允也很普通,为堵塞税收漏洞,目前税务机关一般都要求股权转让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2、股权转让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规定:
    一、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二、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因此,你单位股权投资损失,经审批后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3、企业股权投资造成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税收政策未对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做限制性规定,因此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当期据实扣除,不再受当期投资所得和转让收益限额内扣除的限制。但是实际工作中依然有不少税务机关沿用老税法的相关处理方法,要求企业的股权损失限额扣除,产生不少税企纠纷。
    税务总局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必然受到纳税人认同。虽然股权投资损失不再受限于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但根据此前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企业不能自行扣除,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转让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比较常见,价格不公允也很普通,为堵塞税收漏洞,目前税务机关一般都要求股权转让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4、居民企业之间转让股权缴纳所得税吗

    如果有增值,当然要交企业所得税。

    5、股权转让移交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价值及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
    其单位净值是1.764元.成立至今分红3次,共计0.6元,平均每次0.2元.在基金中属偏上水平.不理想的是价有所偏高.
    建议买封闭式基金.它们折价率都很高.花6 ,7毛钱就能买到净值1元多的基金.
    如:184692 基金裕隆 .
    184721 基金丰和 .
    184693 基金普丰 .
    等等...

    6、股权转让损失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在应税改组中,包括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业务中,如果涉及股权投资转让,其发生的损失同样受此限制。因此,从原则上讲,在同时转让多项资产或整体资产转让时,不能直接将股权转让损失与其它资产转让所得相抵销,。但是,股权转让损失可以与股权转让所得、债权转让所得相抵销。

    7、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确认?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最近,我公司想对外转让一部分股权,以拓展一些资金和渠道。请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确认?

    专业解答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即为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关于其确认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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