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2020创业板(创业板股票重组新政)

股票投资 2023-01-27 16:52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 股东减持新规什么时候开始
  • 减持新规对于正在减持的大股东有没有限制
  • 今天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利好劵商板块吗?
  • 减持新规对股市有何影响
  • 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 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 大股东减持新规何时执行
  • 1、股东减持新规什么时候开始

    5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就大股东减持行为出台新的规范措施。5月27日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股份行为,公布了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此,上交所、深交所迅速作出响应,分别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新规从减持数量、减持方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股份行为作出了要求。

    2、减持新规对于正在减持的大股东有没有限制

    当然有,新规规定竞价交易新旧规都是不能在90日内卖超过总股份的1%,具体有什么新的变化呢?虽然限定时间内的减持比例没有变更,但是新规从大股东变成了大股东+pre-IPO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另外,对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的减持限制: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不能减持超过50%。须注意的是,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是合并计算的。

    3、今天创投基金减持新规利好劵商板块吗?

    不一定 也根据股票大环境来说的

    4、减持新规对股市有何影响

    国内历史上的每次改革,都会引起资本市场的一些动荡。注册制过度,其本身能够为市场带来优胜劣汰,是有利于市场的。人民币存在贬值的预期,但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比较稳定,资本外流或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重。随着监管层对相关减持规定的出台,市场对上市公司减持的担心亦是减弱。

    5、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内容来自用户:天成信息

    实用标准文案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实操要点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适用范围不得减持情型
    上市公司董监高
    1、上市公司现任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2、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和届满后离职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3、董监高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减持股份实操要点。4、董监高不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且拟减持的股份属于特定股份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减持特定股份实操要点。
    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的。
    3、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
    不披露
    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包括当年新增股份)。
    5、董监高最后一笔买入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
    6、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在该期限内。
    7、窗口期内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告前1日;
    30日起算,至公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

    6、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内容来自用户:君临天下

    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实操要点
    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范围|1、上市公司现任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2、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和届满后离职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3、董监高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减持股份实操要点。|4、董监高不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且拟减持的股份属于特定股份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减持特定股份实操要点。|不得减持情型|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包括当年新增股份)。|5、董监高最后一笔买入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6、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在该期限内。|7、窗口期内|(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7、大股东减持新规何时执行

    017年5月27日,证监会针对部分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 “清仓式减持”,以及董监高通过辞职实施减持等新问题,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沪深交易所也同步出台了相关减持实施细则。
    《9号文》实施时间为即时,未设置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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