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证券交易所证券总市值(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股票投资 2023-01-27 22:35www.16816898.cn股票投资分析
  • 怎么查 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 总市值
  • 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 成交量
  •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意思?
  • 纽约证券交易所自己的股票代码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若干条款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 上证指数是如何计算的?
  • 1、怎么查 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 总市值

    这得有美股的软件~~~
    总市值=所有公司之和。抱歉,我没美股的行情软件
    补充纽交所http://.nyse./
    纳斯达克http://.nasdaq./
    如果找不到,,,,抱歉............

    2、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 成交量

    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大约2,800间公司在此上市,全球市值15万亿美元。

    3、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意思?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纽约证券交易所(Ne
    York Stock
    Exchange,NYSE),是上市公司总市值第一(2009年数据),IPO数量及市值第一(2009年数据),交易量第二(2008年数据)的交易所。在2005年4月末,NYSE收购全电子证券交易所(Archipelago),成为一个盈利性机构。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百老汇大街18号,在华尔街的拐角南侧。2006年6月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组成纽约证交所-泛欧证交所公司(NYSE
    Euro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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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纽约证券交易所自己的股票代码

    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股市(NASDAQ)和 招示板市场(OTCBB);
    (2)区域性的证券市场包括费城证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证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
    2、全国性市场的特点
    (1)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具有组织结构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格,及上市标准高等特点。上市公司主要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司。中国电信等公司在此交易所上市;
    (2)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 运行成熟与规范,股票和衍生证券交易突出。上市条件比纽约交易所低,但也有上百年的历史。许多传统行业及国外公司在此股市上市;
    (3)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 完全的电子证券交易市场。全球第二大证券市场。证券交易活跃。采用证券公司代理交易制,按上市公司大小分为全国板和小板。面向的企业多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大中型公司,而不只是科技股;(4)招示板市场(OTCBB) 是纳斯达克股市直接监管的市场,与纳斯达克股市具有相同的交易手段和方式。它对企业的上市要求比较宽松,并且上市的时间和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满足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需要。 ·
    上市基本条件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包括
    (1)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2) 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在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美国证交所上市条件
    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大众所拥有;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0,000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4)上个会计年度需有最低750,000美元的税前所得。NASDAQ上市条件 (1) 超过4百万美元的净资产额。
    (2) 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万元以上。
    (3)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4) 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5) 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6) 最少须有三位"市场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 记有案的Market 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NASDAQ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权一
    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美元,税后利润不少于4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于3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或者在50万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股价不低于5美元。
    选择权二
    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且股价不低于3美元。
    OTCBB买壳上市条件
    OTCBB市场是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是针对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设立的电子柜台市场。许多公司的股票往往先在该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积累扩张,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要求后升级到上述市场。
    与纳斯达克相比,OTC BB市场以门槛低而取胜,它对企业基本没有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有三名以上的造市商愿为该证券做市,企业股票就可以到OTCBB市场上流通了。2003年11月有约3400家公司在OTCBB上市。其实,纳斯达克股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家在OTCBB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代码是NDAQ。
    在OTCBB上市的公司,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4美元/股的,便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净资产达到600万美元以上,毛利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时公司股票还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主板市场。OTC BB市场又被称为纳斯达克的预备市场(纳斯达克BABY)。
    OTCBB买壳上市程序
    在一个典型的买壳上市中, 一个现在运作的公司("买壳公司")与一个已上市的公司("空壳公司")合并,空壳公司成为法律上幸存的实体,买壳公司的经营并不受影响。买壳公司的股东事先跟空壳公司股东作好取得空壳公司控股权的安排。 买壳公司的股东现在可以享受上市公司的所有好处,该上市公的股东则现在拥有有价值的合并后的实体的股票,并且有增值潜能。
    空壳公司多种多样。他们可以是完全或部分申报的公司,也可以是在证交所、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报价牌, 或者粉色单股票报价系统交易, 或者拥有现金。买壳公司所付的代价包括可能高达30万美元的初期付款。合并后公司的5%-26%的股份将在公众或者前空壳公司股东的手中。 最终的价格将取决于空壳公司的类型,比如是否在交易所交易,是否向SEC申报,以及所获得的控股比例, 还有合并后公司的生存能力等。
    应该购买一个干净的空壳公司。
    在反向收购空壳公司的过程中最为关心的, 莫过于空壳公司可能有未经披露的责任与义务,或者空壳公司有许多遗留问题,如果不予解决购买者可能会比较担心。,应该做必要的审慎调查, 并且由会计师做财务报表审计。,法律意见书也不可缺少。
    通过买壳上市,往往比IPO迅速,时间大概在6个月左右。如果空壳公司已经在市场上交易,那么合并以后股票也很快可以上市交易。不过, 收购空壳公司, 起草意向书,以及完成交易, 还是有一定的过程。,如果这个公司想在一个交易所上市交易, 那么他还必须申报和获得审批。从成本上讲, 一个空壳公司的价格可以低至五六万美元,高至几十万美元。
    ,还需要支付上市的律师费及会计师费。但买壳上市还是比IPO上市便宜。买壳上市的成本一般在50-60万美元(包括空壳公司价格和中介费用)。
    买壳上市本身并不能筹措资本,真正的资金是通过随后的配售或二次发行股票筹得,。一般地,如果空壳公司本身有资金,还是不要接受为好,因为这种融资本身会非常的昂贵。,空壳公司可能有许多债务。, 收购时必须做审慎调查, 也应该获得空壳公司尽可能多和广泛的陈述和保证。
    买壳上市操作流程第一阶段
    上市资格评估、签约或审批 确立境外上市意向 律师对买壳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并设计操作方案 获取有关部门审批(如必要的话) 律师与买壳公司商谈操作条件并签订委托协议第二阶段收购空壳公司 未上市公司 15-30天 已上市公司 3- 4月 Reg. D 募股 90-120天第三阶段 上市交易前的准备 进行反向合并 重组公司(如必要的话) 申报新的或修正的报表 准备融资文件 公司修改商业计划 指定转让代理人(7天左右) 获取CUSIP交易代号 邮告股东 注册申请州"蓝天法"豁免 指定造市商(约2-4周) 造市商进行审慎调查 公司/造市商决定竞价 指定投资者关系顾问进行上市包装 准备给经纪人、承销商、投资人的审慎调查报告 准备促销材料 路演(Road Sho) 股票分销 组织承销团第四阶段 上市交易可先在OTCBB上交易,然后升格到NASDAQ,也可以直接在NASDAQ上市交易,视购买何种空壳公司而定。第五阶段 上市后的继续申报与披露 公司上市后,应每季申报10-Q表,每年申报10-K表并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应及时并适当地用8-K披露。
    参考资料http://stock.inhe./nebbs/viethread.php?tid=30971

    5、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若干条款

    各市场参与者
    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第3.4.13条删除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的规定,并增加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为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的情形之一。
    该条修改为“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二、删除第4.2.3条。
    三、第5.4.2条中异常波动指标计算修改为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删除ST股票和ST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有关规定。
    该条修改为“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三)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3.4.13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涨跌幅偏离值的累计比例。”
    四、第11.1条修改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等品种、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其他交易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
    五、第11.4条增加两项释义为“(十)风险警示股票指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
    (十一)退市整理股票指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
    上述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详见本所网站。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增加第四章第五节“指数熔断”的通知
    上证发〔2015〕9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中增加第五节“指数熔断”,就指数熔断相关事宜做出专门规定(详见附件),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做好指数熔断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本所2013年发布的《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3〕9号)中规定的暂不实施事项,仍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6、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5.1.1 本所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 本所及时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予以发布。
    5.1.3 本所市场产生的交易信息归本所所有。未经本所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
    经本所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本所同意,不得将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5.1.4 证券交易信息的管理办法由本所另行规定。 5.2.1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5.2.2 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
    5.2.3 上市证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其发行价,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5.2.4 即时行情通过通信系统传输至各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在本所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5.2.5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即时行情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5.3.1 本所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证券指数,以反映证券交易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的变动和走势,随即时行情发布。
    5.3.2 证券指数的编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5.3.3 证券指数设置和编制的具体方法由本所另行规定。 5.4.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基金);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二)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股票(基金);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格-当日最低价格)/当日最低价格×100%。
    (三)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基金);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份额)/流通股数(份额)×100%。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对应分类指数包括本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等。
    对第3.4.13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5.4.2 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三)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第3.4.13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涨跌幅偏离值的累计比例。
    5.4.3 本所根据第4.2.3条对证券实施特别停牌的,根据需要可以公布以下信息
    (一)成交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
    (二)股份统计信息;
    (三)本所认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5.4.4 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涉及机构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
    5.4.5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的内容。

    7、上证指数是如何计算的?

    计算方法

    计算股票指数,要考虑三个因素

    一是抽样,即在众多股票中抽取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

    二是加权,按单价或总值加权平均,或不加权平均;

    三是计算程序,计算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或兼顾价格与总值。

    新上证综指发布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当日所有样本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新上证综指简称“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新综指”当前由沪市所有G股组成。此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实施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指数以总股本加权计算。

    据统计,以2005年12月15日收盘价计算,“新综指”市价总值为3927亿元,流通市值为1425亿元,占市场的比重分别为18%及22%。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综指”占市场比重将逐渐增大。2005年12月15日,“新综指”市盈率为12.14倍,比上证综指低23.47%。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上证综指是中国证券市场由权威机构发布的反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概况的指数,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将不断有新的样本加入新上证综指。

    “新上证综指”元旦后亮相 样本全部为G股

    上证所宣布,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适应市场需求,上证所将于2006年第一个交易日发布新上证综指。

    新上证综指是中国证券市场由权威机构发布的反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概况的指数,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将不断有新的样本股加入新上证综指;在不远的将来,随着市场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股改,新上证综指将逐渐成为主导市场的核心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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